国际在线江苏报道:2020年以来,南通市海门区严格按照省委依法治省办的要求,强化组织领导,整合资源力量,创新方法手段,确保援法议事活动落实落细。
一是早部署。按照江苏省委及南通市委依治办工作安排,海门区委依治办于8月7日下发《海门区城乡基层“援法议事”活动工作方案》,将相关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到单位,确定完成时限,全力建设党领导下“民事民提、民事民察、民事民商、民事民决、民事民办、民事民管、民事民督”的群众依法自治新模式,建立村民小组议事会、村民自治理事会,引导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
二是强发动。8月25日,海门区举办援法议事之村居“法治带头人” “法律明白人”骨干培训班,区司法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区镇司法所及部分村居“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共计80余人参加培训,通过村居法律顾问邵振涛的法律知识培训及法律明白人薛胜范的经验介绍,努力把法律明白人培养成法律法规的“讲解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社情民意的“传递员”、法治活动的“组织员”、法治创建的“监督员”、法律援助的“引导员”。
同时,海门区借助区普法办、司法局共同举办的“美好生活,法典相伴”法治文艺巡演及妇联的“让平安走进千家万户”等巡演活动,将法律知识、法治思维、法治理念通过文艺作品渗透到群众心里,寓教于乐。海门区丰富群众自治内容,推进民主管村,突出“惠民生、促和谐、增亮点、激活力”四大关键,在法律服务、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等方面精准发力,为海门乡村治理提供强大的法治保障。
三是重落实。海门区民政局在原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协助政府工作事项》基础上,开展《社区公共服务清单》整理,同时对引导全区289个村(居)的村(居)规民约进行重新整理,力求更接地气、更具科学性、合性性和执行力。海门区司法局健全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律师、公证员、网格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作用,确保“四议两公开”等社区事务民主决策程序、民主管理制度有效落实。自8月份以来,海门区利用“有事好商量”协商议事室等基层议事、服务平台,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20多件。同时,海门区借助法治政府“补短板强弱项”工作督察将基层重大决策“四议二公开”与“援法议事”活动,一同列入对区镇的督察内容,以督察推落实。(文 朱远明 施美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