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江苏报道:9月16日上午,江苏省高级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保局联合发文的《关于全面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和《江苏法院金融审判白皮书》的相关情况。
2018年以来,江苏法院受理的金融案件总体呈上升趋势,其中2018年受理一审金融商事案件103746件,审结一审金融商事案件91852件,2019年受理112150件,审结100580件,上升幅度均为9.5%,2020年截至8月31日受理77639件,审结52220件,同比分别出现了12.36%、14.92%的下降幅度;2018年受理一审金融犯罪案件1347件,审结一审金融犯罪案件1239件,2019年受理1480件,审结1423件,上升幅度分别为9.87%、14.85%,2020年截至8月31日受理930件,审结624件;2018年受理金融执行案件49135件,执结57762件,2019年受理57676件,执结59530件,同比分别增长17.38%、3.06%。2020年截止8月31日受理金融执行案件36805件,执结28883件。
2018年,江苏省高级法院共受理二审金融商事案件5746件,审结5129件,2019年受理6150件,审结4772件。2020年截止8月31日受理4539件,审结2728件。
发布会现场
近年来,江苏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有序推进,江苏省高级法院是最高人民法院与原中国保监会确定的第一批保险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试点地区,在证券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中,江苏省高级法院和证券等监管部门也协同推进,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2019年11月20日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推进会后,江苏省高级法院、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保监局积极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共同推进全省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并多次沟通会商,力图将以往有效的工作机制制度化,健全保障体系,确保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发挥实效,联合制定《关于全面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江苏希望通过《关于全面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的施行,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和金融管理部门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职能作用,充分发挥金融行业调解组织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畅通金融消费者权利救济渠道,及时有效化解金融纠纷,保障和促进江苏金融市场健康有序。(文/图 朱远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