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江苏频道消息: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8月3日,泰州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出台背景、过程及相关内容。
据了解,近年来泰州市、县两级党政机构改革已经全面完成,构建了系统完备、运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但是作为社会治理最前沿的基层乡镇、街道,却依然存在权力边界不明晰、属地责任过大等体制机制弊端,制约了基层经济社会发展。为了破瓶颈、解难题,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泰州市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方案》。
《方案》指出,2020年8月至10月,泰州将在全市层面上推进基层“三整合”改革,确保在10月底前全面完成改革任务。11月市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将组成评估组,对全市改革工作开展预评估,总结改革经验,巩固改革成果,迎接江苏省评估验收。
《方案》明确7个方面23项工作任务,主要是复制推广经济发达镇“1+4”改革经验,通过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整合,推动镇街职能重配、机构重组、人员重整,着力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值得注意的是,《方案》按照“精简高效统一”的原则,整合乡镇(街道)行政机构、事业单位,综合设置为7个-9个职能机构,创新采取“共性+个性”的设置模式,明确6个机构为必设机构,其余1个-3个机构由乡镇(街道)根据各自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等自行确定。乡镇(街道)所属的、为乡镇(街道)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整合为乡镇(街道)综合服务中心,原有机构和牌子不再保留。
根据《方案》,泰州市将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统筹整合基层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推动乡镇(街道)职能重配、机构重组、人员重整,实现“审批服务一窗口、综合执法一队伍、基层治理一张网、指挥调度一中心”,建立起“集中高效审批、分类监管服务、综合行政执法”的基层治理新格局。(文 贾健 陈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