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省委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联络员制度出台
江苏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日前印发《中共江苏省委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联络员制度》,以加强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与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推动更好地落实省委审计委员会各项工作部署要求。
该制度明确,江苏建立省委审计委员会成员单位联络员工作机制,并对联络员职责、联络员会议、联络沟通工作等作出规范。联络员负责本单位与省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其他成员单位之间的联系沟通,协助落实省委审计委员会议定事项和部署要求。可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协调做好省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筹备,研究落实省委审计委员会议定事项的具体措施。联络员还可以参加全省审计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对审计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充分发挥成员单位咨询作用。(新华日报 作者 学龙 松涛 朱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