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江苏报道:为深入推动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近日,徐州市委办、市政府联合印发《徐州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估活动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的出台,旨在落实“谁立法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夯实国家机关普法主体责任,通过开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进一步推动国家机关全面落实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文化、塑造法治信仰、推动法治实践的重要职责,推动形成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全民普法大格局。
《办法》规定,评议对象是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依法行使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予行政执法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依法受行政机关委托执法的组织,以及司法机关。评议工作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各级法宣办组织实施。
具体评议包括自查自评、实地考察、现场评议、社会评议等步骤环节。按照《徐州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评估标准》进行量化打分。评议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年度绩效考核的参考依据之一,纳入法治徐州建设年度监测。(文 王应举 祝德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