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江苏频道消息:8月27日,泰州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介绍道,9月1日起,泰州市将在市区启动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将有效解决长期失能人员护理和日常照料难题,参保人员最高可享受到每月2400元的照护资金补助和专业机构提供的护理服务,缓解“一人失能、全家失衡”的家庭困境。
据了解,长期护理保险是指参保人员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导致长期失能,为长期失能人员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资金或服务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参保人员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导致失能,且失能状态已经持续6个月以上,需要长期护理,申请并经失能评估符合泰州市市区长期护理保险重度失能标准的,可以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
“这是泰州市实施的一项新的社会保险险种,相对传统‘五险一金’而言,人们称之为‘第六险’。”市医保局相关人士介绍,市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约160万人,不是参保对象不可享受长护险待遇。
据了解,泰州市区将建立长护保险基金,采取个人缴纳、医保统筹基金划拨、财政补助等方式多渠道按年度筹集,同时接受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慈善机构等社会捐助。筹资标准上,2019年筹资标准确定为30元/人,其中个人免缴费,医保统筹基金划拔15元/人,财政补助15元/人;2020年筹资标准暂定为每人80元/年,其中个人缴纳20元/年,医保统筹基金划拨30元/年,财政补助30元/年。
同时,参保的长期失能人员可根据其自身条件和需要,自愿选择居家照护或者接受定点照护机构的服务。依法成立的具备条件从事长期照护服务的医院、护理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定点医疗机构,各类养老服务机构,残疾人托养机构以及能够提供居家照护服务的其他服务机构,均可以按照规定申请,并经医疗保障部门组织评估后纳入定点照护机构范围。
当前,泰州市区长期护理保险照护服务项目共28项,其中,基本生活照料包括洗发、手足清洁、助浴等服务,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涵盖灌肠、导尿、压疮护理等内容,经评估符合重度失能标准的参保人员,可根据个人需要选择不同的照护服务方式和服务项目,所需费用将由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按相应标准承担。
为提高长护险工作效能,该市还专门出台了相关制度文件,规范了6大块经办管理内容,一是对承办的商保公司管理;二是对定点照护机构管理;三是对参保人员进行失能评估管理;四是基金结算支付管理;五是信息系统管理;六是基金监督管理。全方位保障基金健康安全运行,让失能人员享受高质量服务,实现长护险事业可持续发展。(文 贾健 张卫兵 编辑 陈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