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出台钢铁行业转型升级优化方案 确保不新增钢铁产能总规模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5月6日公开《全省钢铁行业转型升级优化布局推进工作方案》,全力推动沿海钢铁重点示范项目建设。力争到2020年,江苏省钢铁企业数量由现在的45家减至20家左右,行业排名前5家企业粗钢产能占全省70%;全省钢铁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总量分别下降30%、50%、50%,加快形成一批工艺装备先进、生产效率高、资源利用率高、安全环保水平高的优质企业。力争到2025年,全省钢铁行业沿江沿海钢铁冶炼产能比例由目前的7:3优化调整为5:5,加快形成钢铁行业沿江沿海协调发展新格局。
《方案》明确,推动减量调整,严控沿江地区钢铁产能,同步推动做精做优和战略转移。综合运用政策执法手段,倒逼环太湖等环境敏感地区产能向沿海转移。重点整合200万吨规模以下、能耗排放大的分散弱小低端产能向牵头企业集中。借助沿海相关港区的码头航道、集疏运体系、土地承载和环境容量等区位优势和资源禀赋,高起点、高标准地承接省内产能转移。通过本轮调整,力促全省钢铁行业在产品结构调整、空间布局优化、安全环保提升和智能化改造等方面得到大幅提升。
江苏省将做精做优沿江特钢产业基地,推动沿江地区存量产能提档升级,围绕高端制造、绿色制造、智能制造等,推动装备升级和工艺创新;支持特钢行业发展,保留少数竞争力强、品种独特、市场需求旺盛的中小型特钢企业;支持钢铁企业集团化发展,引导沿江地区钢铁企业兼并重组和资源整合。
南通通州湾、盐城滨海新区、连云港板桥工业园等沿海港区,是本轮钢铁项目搬迁的优选区域。《方案》提出,建立科学、系统、主动、超前和全面的事故预防体系,确保技术、工艺、设备、人员和管理等各个环节安全可控。原则上所有搬迁转移、产能并购项目,只允许在沿海地区实施。坚决严禁新增产能,到2020年全省粗钢总产能控制在1.15亿吨以内,严禁未经省政府同意的省外产能调入,确保不新增全省钢铁产能总规模,确保不新增除沿海地区外的各县(市、区)钢铁产能规模。 (新华日报 作者 吴 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