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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接待日 现场解难题
新华日报  2019-04-04 11:01:21

  “我们的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是造福社会的好项目,但是跑了半年多也没有立项。今天希望得到厅里帮助。”江苏省生态环境厅近日举行的企业环保接待日上,南京卓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一坐下,就诉说了“委屈”。

  这位负责人说:“为解决垃圾填埋造成的污染问题,公司自主研发、全球首创的‘互联网+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服务’云平台,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可为建筑垃圾的处理提供整套闭环服务。但相关部门或担忧环保问题,或以产业政策不符为由,不予立项。”

  “这个项目是针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有益探索,符合国家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资源化原则。”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相关负责人明确答复,根据有关规定,该项目“应当经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复审、核查、公告后,方可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南京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处相关负责人建议企业负责人与市建委、城管等部门沟通,弄清楚南京市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规划。

  “我们公司的粪污处理工艺改变了,需要重新做环评。不知部长信箱的回复能否作为依据?”江苏中慕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开门见山提出问题,“如果可作为环评依据的话,企业与居民区的防护距离可以从500米缩短为环评公司测算的300米,那样,企业的拆迁成本将大幅降低。”

  2018年2月26日,原环保部部长信箱对畜禽养殖业选址及卫生防护距离的确定问题作出了《关于畜禽养殖业选址问题的回复》,指出“2004年2月3日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印发了《关于加强畜禽养殖业环境监管、严防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扩散的紧急通知》,该通知属于紧急通知,是专门针对‘严防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扩散’作出的,不宜作为养殖场与农村居民区500米距离选址的依据”。

  关于部长信箱的回复能否作为环评依据,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陈志鹏当即表示,已安排厅环评处、评估中心向生态环境部有关部门了解情况。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于2018年10月建立“企业环保接待日”制度,目前已举办6期。(新华日报 记者 许海燕)

编辑:罗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