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省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问题专项督察整改方案
《江苏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经党中央、国务院审核同意,4月2日全文向社会公开。
2018年6月5日至7月5日,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江苏省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针对大气污染问题统筹安排了专项督察,10月17日正式向江苏省反馈了督察意见。江苏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督察整改工作,省委书记娄勤俭明确指出,“回头看”是为了更好地“向前走”,全省上下一定要以最坚定的决心、最有力的举措、最严格的问责,主动改、坚决改、彻底改,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不断开创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局面。吴政隆省长强调,整改方案必须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负责,既要切实可行,又要一抓到底,说到做到,坚决杜绝“虚假整改”“表面整改”“敷衍塞责”,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部署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及时研究制定《江苏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整改方案》要求,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暨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会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回头看”问题整改作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核心任务,作为提升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水平的重要抓手,作为查找和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建设“环境美”新江苏的强大动力,坚决、主动、彻底抓好整改,确保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以“回头看”督察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江苏高质量发展更好地“向前走”。《整改方案》提出,力争6个月内重点环境问题整改取得明显成效,形成长效的督察整改机制; 以推动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为契机,持续优化空间结构、能源结构、产业结构、运输结构,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到2020年,全面完成“十三五”水、大气、土壤等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不断提升江苏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
《整改方案》坚持系统整改,综合治理,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强化水、气、土、固废等协同并治,注重保护修复与污染治理同步推进;坚持科学整改,实事求是,统筹考虑整改时限的合理性、整改目标的可行性、整改措施的可操作性,坚决反对“一刀切”;坚持彻底整改,标本兼治,注重常态长效,巩固整改成果,注重化解深层次矛盾、结构性问题和体制机制性障碍,切实解决“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等问题。
《整改方案》紧密结合江苏实际,制定了4大类16个方面重点举措: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督察整改政治责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刻认识督察整改的极端严肃性和重要性,把反馈问题整改作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实际行动,不折不扣抓好落实,通过牢固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完善环保督察机制、强化考核评价和追责问责,力争督察整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聚焦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大自然生态保护和农村污染治理力度,确保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三是强化源头管控,着力推动结构绿色转型。以空间结构、产业结构、能源资源结构和运输结构调整为着力点,转变发展方式,全面提高绿色发展水平,从源头上减少污染排放和生态破坏。到2020年,煤炭消费总量比2015年下降5%,已有铁路专用线的钢铁、电解铝、电力、焦化等重点企业铁路运输和水路运输比例达到50%以上,力争全省化工企业入园率不低于50%。四是深化改革创新,完善督察整改支撑保障。坚持激励和约束并举,突出标本兼治,通过健全督察整改和执法监管长效机制、加强环境治理能力建设、创新环境经济政策、提升环保精准帮扶水平,大力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整改方案》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的问题进行了逐条分解,细化为50个具体整改事项,包括涉及“回头看”整改事项34个和大气专项督察整改事项16个。针对整改事项逐一制定整改清单,明确责任单位、整改时限、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实现所有问题全覆盖、不遗漏。
为保障整改工作纵深推进,整改方案明确了四方面组织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江苏省领导小组指导各地抓好督察整改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健全督察整改组织领导体系,建立高效工作机制,主要领导带头抓部署、抓协调、抓督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推进格局。二是强化督察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调度,及时掌握整改进展,建立“月报告、季通报、年考核”的工作制度。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江苏省领导小组不定期加大明察暗访力度。要加强对地方整改工作的指导和服务,推动督察反馈问题逐项整改、逐个销号。三是严肃责任追究。对督察反馈问题和移交的重点案件线索,深入调查核实,厘清责任,严肃问责。对整改进度缓慢、工作措施不力的,采取通报批评、挂牌督办、区域限批等惩戒措施。对督察整改不力、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依纪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四是注重宣传引导。充分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平台,及时宣传督察整改情况。在《新华日报》、江苏卫视等设立“回头看”整改专栏,公开各地整改工作进展,对整改不力、问题突出的地区和部门,加大曝光力度,动员全社会参与和监督督察整改工作。
下一步,江苏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打硬仗的决心、钉钉子的韧劲,切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确保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取得扎实成效,奋力开创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的崭新局面。(新华日报 记者 许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