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下午,南京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年初实施的《南京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规定》相关条文进行通报解读。按规定,南京各区政府要参照市级组织架构成立区级海绵城市建设专门机构,即“海绵办”,从局部试点到整体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将“海绵”理念融入城市建设“毛细血管”。
作为江苏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南京2016年起陆续出台实施意见、专项规划、建设导则等指导性文件。这次编制的管理规定首次明确各相关职能部门、建设单位的职责和要求,为下一步工作提供制度机制保障。
南京市“海绵办”、市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后海绵城市将从试点逐步走向全域。按规划要求,2019年南京海绵城市建成率将由现在的5%提高到10%,预计2020年,这一数字将达20%,2030年达80%。(新华日报 作者 王世停 李 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