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江苏频道消息:近日,南通市应急管理局对外发布通报称,如皋市双马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如皋双马化工”)无证经营危险化学品的相关情况属实,其情节涉嫌构成犯罪,南通市应急管理局将依法依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2月13日,有群众向南通市应急管理局举报称,如皋双马化工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化学品(苯胺)经营活动。接到举报后,南通市应急管理局立即开展调查,发现情况基本属实。
通报显示,如皋双马化工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17年1月至2018年5月期间,从外单位采购危险化学品苯胺,销售给南通新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经营数额巨大。鉴于上述情节涉嫌构成犯罪,南通市应急管理局依法依规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通报称,本次案件暴露出如皋双马化工缺乏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不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作为曾经发生较大安全事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竟然从事危险化学品的无证经营,说明如皋双马化工仍未充分吸取事故教训,法律观念淡薄,底线意识缺乏,导致触碰法律红线。
据了解,如皋双马化工近年来销售收入及纳税额在如皋市东陈镇均名列前茅,在东陈镇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但东陈镇政府对如皋双马化工日常安全检查频次较少,深度不够,未能及时发现如皋双马化工长时间无证经营危险化学品的行为,“重经济、轻安全”的现象比较明显。在2019年2月初,东陈镇政府相关领导曾接到过类似举报信息,但未引起高度重视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安全生产敏锐性和意识性不强。
南通市应急管理局要求各乡镇(街道、园区)及相关企业(单位)要组织开展全面排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增强普法宣传贯彻,强化日常监管,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各类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供稿 南通市应急管理局 编辑 陆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