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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与多家保险公司签订合作协议
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2019-02-15 16:11:07

  国际在线江苏频道消息(朱远明 通讯员 郑卫平):近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连续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等保险公司签订合作协议,构建开放性合作平台。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分别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与两大公司的战略合作,是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推进司法与保险的深度融合,充分发挥保险机制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创新之举。战略合作明确了财产保全保险、公告悬赏费用保险、执行救助保险、执法人员人身保险等合作领域,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还将加强与两大保险公司的前沿课题研究和信息化合作。

  为推动司法网拍房产的贷款合作业务,提高司法网拍工作效率,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签订《司法网拍房产贷款保证保险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为拍卖者提供履约风险保障,提高了司法网拍房产的受众面及竞拍成交量。《协议》分合作事项、业务流程、承诺条件、合作期限、磋商机制、争议解决、附则七个方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还与中银保险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签订了《司法拍卖个人抵(质)押贷款阶段性保证保险合作协议》,明确了承保要素、报案及赔偿等事项。

  针对执行悬赏保险制度推行工作较缓慢、效果一般的问题,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与中银保险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签订了《“执行无忧”悬赏执行保险服务合作协议》,并出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大执行悬赏保险工作推进力度的通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在以下三方面加大执行悬赏保险工作力度:一是初次接待申请执行人,而被执行人又下落不明的,必须向申请执行人释明“执行无忧”悬赏保险内容,引导申请执行人通过网络进行线上投保;二是执行案件需要以终本方式结案的,在对申请执行人约谈时,将“执行无忧”悬赏保险作为必谈内容之一;三是全省各级法院要将执行悬赏保险的投保率提升并纳入考核。

  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刁海峰介绍,2018年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苏高法电〔2018〕410号《关于加大保全保险担保力度的通知》文件,在全省范围强势推动保全保险工作,是有效解决执行难工作的重要举措。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年就开始在全省法院强力推行执行悬赏保险制度,协助法院查找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及其财产。2018年,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共承保执行悬赏保单并协助发布相关悬赏公告2038笔,共计发布悬赏金额2396.1万元,助力174名当事人找到被执行人的下落或财产线索,共计支付赏金137.8万元,不仅保障了当事人权益,也为银行等金融机构等的坏账清收工作开拓了新思路。

  

编辑:罗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