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为特殊幼苗撑起爱的“保护伞” 全省19.54万留守儿童全部纳入监护范围
江苏省民政厅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底,全省共有农村留守儿童19.54万人,与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开展前相比,减少4.679万人,降幅19.3%。19.54万名农村留守儿童已全部签订《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并纳入有效监护范围。新华日报记者还从最近召开的苏中苏北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推进会上获悉,2019年江苏省还将加大资金投入,扩大保护范围,激发社会力量,为更多特殊幼苗撑起爱的“保护伞”。
留守儿童督导员全覆盖
每个周六,淮安市清江浦区盐河镇甘露村260平方米的“关爱之家”里热闹非凡,12名志愿者带着20多名留守儿童开展各种活动。负责人陈华梅介绍,志愿者都是来自南林大淮安校区的大学生,他们常年驻点上课,课业辅导、儿童文学赏析、手工课、书法课、绘画课都有。
“以前一放假,小孩没地方去,一个没看住,就可能出意外。老年人管管孩子吃喝还可以,至于教育和安全,真的很难做到。”66岁的村民郑宣华和妻子带着11岁的孙女留守在农村。村里开设了“关爱之家”,离家只有几百米,每逢周末,老人就把孙女送来上课。家里有什么难事,直接向督导员反映,这让老两口感觉有了依靠。
“村居人手紧张,事务繁杂,如果没有专人负责,很多保护措施就会流于形式。”清江浦区民政局局长王涛介绍,全区有430名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专门聘请了16名兼职督导员一一对接,每个孩子的家庭、学习情况都了如指掌。从2016年起,市级财政按照每人每月400元的标准,购买乡镇级督导员服务。
省民政厅副厅长沙维伟介绍,2018年省政府部署农村留守儿童专项保护行动,建立200个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之家”被列入去年省政府民生实事。经过一年努力,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效,“关爱之家”建设任务全部完成;农村留守儿童督导员和村(居)农村留守儿童主任也实现全覆盖。
再投2500万元公益金买服务
关爱留守儿童是一项长期工程,需要专业社会组织持续跟进,才能保障到位。为此,2017-2018年度,省级投入1500万元福彩公益金开展公益创投。省民政厅与47家社会组织签订服务协议,由这些社会力量承担具体事务,将关爱服务项目化、精准化,确保每一个孩子都得到持续、专业、有质量的保护。这也是江苏省首次使用省级财政资金购买社会服务保护留守儿童。
经过严格的公开招标、项目评估、结项审计等流程,一年里,这些社会组织为苏中、苏北8个设区市的农村留守儿童提供了较专业的服务,在生活照料、学习教育、心理关爱、女童保护宣传等方面做了示范。
为确保社会服务的延续性,新一轮2500万元专项资金已经下达,主要投向苏中、苏北。各地将购买服务,派遣专业社工进驻“关爱之家”和“四点半课堂”,开展个案辅导、替代教育、康乐活动、小组工作、志愿者管理及社会资源链接等专业服务。省级资金还将引导对社会组织的培育,优先安排入驻当地孵化基地,给予政策扶持和补贴。
民政部门还制定严格的考核政策。项目执行结束,委托第三方机构审计评估,不合格的将被要求限期整改;无法整改的,由省民政厅对乙方作出追回省级补助金、3年内不得参加投标以及类似活动的处理,并以适当方式进行通报。
扩大特殊儿童保护范围
民政部门走访发现,很多非留守农村的困境儿童也急需得到制度化保障。虽然文件明确要求,不得让不满16周岁的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但仍有少数父母责任意识淡薄,故意躲避监护责任,基层组织对此缺少有力制约。
对此,江苏省一些地区已取得政策突破。仪征市一对离异夫妻多次遗弃儿子,情形恶劣,最终孩子父亲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母亲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仪征率先出台事实收养儿童保障制度,落实户籍、社保、家庭关爱等责任,为今后处理极端个案提供了法律依据。
仪征市民政局负责人介绍,为全面保障困境儿童权益,他们建立了困境儿童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对就读初中和小学、幼儿园的儿童每人每学期分别补助生活费625元、500元、500元,每天免费赠饮牛奶。确保所有适龄农村留守儿童入学率100%。民政局还自筹15万元为所有留守困境儿童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困境儿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比例达70%、孤儿100%。儿童尿毒症血透费用由政府全负担,今年起儿童白血病也将全兜底。
从2019年起,全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将调整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将困境儿童纳入保护范围。民政部门将全面开展排查,将低保户家庭、建档立卡户家庭以及因突发事件陷入困境的儿童,适时纳入困境儿童保障范围;将不符合孤儿保障条件的“事实孤儿”,纳入保障范围。目前,南京、扬州已出台困境儿童分类保护的细化政策,无锡、苏州等市也在酝酿中。(新华日报 记者 唐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