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全市深入践行“三项机制” 激励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
“他获奖我们一点不意外。”当得知局长王永明获得南京栖霞区首届攻坚担当奖后,区环保局的同志们兴奋地说。据了解,王永明先后在区反贪局、食药监局、环保局任职,虽然多次“跨界”,但每个岗位他都克难攻坚、担当作为。面对环保局一年3000多件信访,他带头一线协调处理,因为长期夜间执法巡查,被称为“夜行侠”。2018年全区在表彰先进基础上编印了“三项机制”典型案例,王永明的事迹就在其中。
践行“三项机制”,推动担当作为,已经成为南京全市干部群众热议点赞的话题。2018年8月,南京市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落实中央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意见和省委“三项机制”,制定出台以《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为主干的“1+3”文件,并在全市组织工作会议上进行部署。短短几个月,各区、各单位相继跟进细化落实举措,全市面上逐步形成崇尚实干、带动担当、加油鼓劲的激励体系,干部队伍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得到有效激发。
鼓励激励,让担当实干者得褒奖
加强正向激励,是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的一剂妙方。南京市委出台的鼓励激励实施办法明确,要坚持好干部标准,大力选拔使用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加大关心关爱基层干部力度,营造有利于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基层信访工作,直面群众切身诉求,政策性、关注度、敏感性都很高。高淳区信访局副局长韩文华,在综治、信访岗位一干就是22年,常年起早贪黑、加班加点,因为工作出色,先后获得市“四个一线” 培养锻炼优秀干部、“全省涉法涉诉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和王永明一样,前不久韩文华得到了组织的褒奖,被提拔为区管正职。雨花台区每年在产业、城建、稳定和社会事业四条战线,分类评选“攻坚之星”,进行大会表彰,并在干部选拔使用上优先考虑;市公安局设立普通民警大病特困救助基金、遗属特别抚恤金等,细化从优待警各项措施……一项项制度文件的出台,一个个举措办法的实施,让担当实干者得褒奖、获重用,在整个干部队伍中起到了较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能上能下,让有为者有位导向更鲜明
推动能者上庸者下,一直是干部队伍建设的重点难点。南京市委出台的能上能下实施办法,重点对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下”的适用情形、方法程序等进行完善,为准确认定调整提供依据。某区一名区管干部,因工作担当不足、指导不力,造成分管工作在全市排名垫底,经组织提醒、批评教育后,仍无明显起色,经区委研究决定免去其现职。
在该“下”即“下”、坚决调整的同时,市委强调,坚持从严管理与关心爱护相结合,注重“下”的后续管理,防止简单“一下了之”。某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曾受到过党内警告处分,能够正确对待组织处理,一如既往投入工作,分管成绩突出,群众认可度较高,今年经区委研究提拔为区管正职。干部群众普遍反映,能上能下实施办法的出台,使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成为广泛共识,有为才有位、有位更须作为的导向更加鲜明。
容错纠错,让想干能干者轻装上阵
深化改革的攻坚期,如何让干部既有奋斗激情、又无后顾之忧?南京市委出台的进一步健全干事创业容错纠错机制实施办法,强化责任明晰、措施具体、程序严密、配套完善的容错纠错体系,真正做到干部为事业担当、组织为干部担当。南京六合区原城管执法大队大队长林飞,参与全区征收工作期间,善于攻坚克难、征收业绩突出,有次工作中没有严格执行招投标程序。区检察院调查核实认为,出现这一情况,原是为了加快任务推进,保障居民合法权益,且当时经过班子集体研究,该同志也未从中谋取私利,故决定不予追责。根据这一意见,区委作出容错决定,近期考虑其一贯表现、工作实绩,提拔重用为区城管局副局长,有力提振了全区干部担当作为的士气。
在深入实施容错纠错的同时,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还着力完善澄清保护机制,对受到诬告陷害的,及时澄清事实,消除负面影响,帮助卸下思想包袱;对故意诬告、散布谣言和不实消息的,一经核实严肃处理,保护干事创业积极性,不断提高干部队伍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 (南京日报 记者 毛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