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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市发改委原党组书记、主任徐学坚受贿一案
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2018-12-07 14:08:35

  国际在线江苏频道消息(陈星 通讯员 朱锦程 欣旭伟):12月5日上午,泰州兴化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兴化市发改委原党组书记、主任徐学坚及特定关系人邰寿红受贿罪一案。因本案案情复杂,社会影响力大,兴化法院组成7人合议庭审理,并由院长张伟亲自担任审判长。兴化市发改委中层以上干部、新上任市管领导、各乡镇(街道)、开发区以及各有关单位100余名公职人员旁听庭审。

  2005年至2018年,被告人徐学坚在担任兴化市张郭镇党委书记、镇长,兴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款拨付、纳税检查、龙头企业申报及项目申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被告人邰寿红,索取或收受多人贿赂合计人民币422.8万元以及“积家”牌手表1只,其中被告人邰寿红参与共同收受贿赂人民币1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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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 欣旭伟 摄

  公诉机关指出,被告人徐学坚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务,为他人谋取利益,并具有索贿情节,数额巨大。被告人邰寿红利用其与被告人徐学坚特定关系人的身份,与徐学坚通谋,共同实施受贿行为,数额巨大,二人均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徐学坚、邰寿红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服法,请求宽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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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法院院长张伟亲自担任审判长 欣旭伟 摄

  庭审尾声,张伟对被告人进行了法庭教育。他指出徐学坚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没有保持亲清的政商关系,而是突破“纪律红线”和道德底线,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同时,张伟也以此案为戒,警醒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莫伸手、莫侥幸,任何违规违法的行为终将得到党纪和法律的惩罚。本案将择期宣判。

  

  

编辑:罗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