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在第五个国家宪法日暨全国第一个“宪法宣传周”活动即将来临之际,南京市司法局、南京市律师协会举行2018年新执业律师宣誓活动,200余名新执业律师参加。
“我宣誓: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忠于宪法,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恪尽职责,勤勉敬业,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努力奋斗!”在庄严肃穆的气氛中,200余名新执业律师在领誓人、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张利军的带领下,面对国旗和宪法庄严宣誓。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规定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2018年12月4日是第五个国家宪法日。2018年11月26日,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联合发出通知,明确从2018年12月2日至12月8日为“宪法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本次宣誓活动是依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2018年10月份新制定出台的《律师宣誓规则》进行的。根据这一《规则》,凡经司法行政机关许可、首次取得或者重新申请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应当参加律师宣誓。组织律师宣誓是律师协会的职责,且应当在律师取得执业证书之日起3个月内进行。
在首次“宪法宣传周”期间,南京市律协将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南京日报 记者 许震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