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全省中小学教师须签公开承诺书拒绝有偿补课 12月1日起,明知故犯者一律先停职
11月21日,江苏省教育厅下发通知,明确将在全省开展拒绝有偿补课公开承诺活动。本月30日之前,全省幼儿园中小学教师均要签订拒绝有偿补课公开承诺书。今后教师调动评先、晋职晋级,都需提供没有从事有偿补课的证明。
通知明确,2018年11月26日前,各地要确保将通知内容传达到每一位中小学校长和党支部书记,各校要及时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全省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民办学校、少年宫以及地方教研室、电化教育等机构)教师(含编外聘用教师、借出教师),在11月30日前,均要签署省教育厅统一制定的《江苏省中小学教师拒绝有偿补课公开承诺书》。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教师本人留存、一份学校存档备查。同时,学校要通过《告家长书》等形式告知家长,取得家长的理解支持。
通知强调,从12月1日起,对仍然明知故犯、不收手不知止、顶风违纪违法的人员,一经发现,一律先停职,待调查处理。对情况查实的,鉴于不讲师德诚信,应依据相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理,直至取消其教师资格甚至辞退(聘)开除。是中共党员的,同时给予党纪处分。
省教育厅还强调,今后教师调动评先、晋职晋级都要提供没有从事有偿补课的证明。各地各校要畅通投诉渠道,公开举报电话、信箱,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对治理有偿补课不力、不上报违规处理结果的学校及其教育部门,要对中小学校长书记和教育部门主要负责人问责。同时,在对学校和地区各类考评中一票否决。(南京日报 记者 钱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