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 “三无”研究生导师将暂停招生
凡存在师德问题的,研究生导师选聘一票否决;聘期内无项目、无经费、无成果的研究生导师原则上暂停招生……江苏省教育厅近日出台《关于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
该《意见》明确规定,要规范研究生导师选聘制度。选聘研究生导师既要坚持学术标准,明确科研项目和成果的要求,又要注重教书育人成效,重视教育教学和指导工作质量的评价。凡存在师德问题的,一票否决。
同时,培养单位要创新研究生导师遴选机制,细化和区分研究生导师遴选标准,实施分类遴选。对特殊优秀人才,制定专门遴选办法。培养单位还要实施研究生导师遴选和招生分离,建立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制度,实施动态管理,鼓励择优上岗。对聘期内无项目、无经费、无成果的研究生导师原则上暂停招生。培养质量出现严重问题的研究生导师至少3年不得招生。
除了规范选聘制度外,《意见》还强调要保障研究生导师基本权利,包括招生参与权、培养自主权、育人推荐权、管理建议权等。特别指出,研究生导师可以根据单位招生工作的规定,根据科研需要及研究经费情况,提出本人年度招生申请,并参与招生工作。(南京日报 记者 钱红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