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依法依规监管 有力有效服务
新华日报  2018-11-07 11:00:41

  原标题:依法依规监管 有力有效服务 省生态环境厅解读前三季度助推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

  2018年前三季度,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按照“依法依规监管、有力有效服务”方针,连续出台服务高质量发展“十条”、便民服务“十二条”、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范九条”、绿色金融服务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三十三条”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帮助企业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企业绿色竞争力,推动实体经济健康发展。

  一手抓监管,一手抓服务

  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转发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全省环保系统服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的函》,将这份文件转给其他省市厅(局),并请他们结合实际情况借鉴和参考。江苏省出台的《全省环保系统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明确在环境质量改善的前提下,对国家鼓励且投资总额达100亿元人民币以上的重大产业项目,项目所在地平衡排污总量指标确有困难的,由省级储备指标帮助统筹解决。

  “既体现监管又强化服务,为经济发展注入绿色基因和绿色动力。”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主任汤浩说,规避环保因素可能引发的法律和市场风险,增强产业竞争力,服务实体经济健康发展,是环保部门的重要工作,同时倒逼环保部门自身规范监管执法行为,提高监管执法水平。

  “服务十条”的十项措施中,既有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硬约束”,也有促进企业提高治污水平的正向激励机制。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环境行政执法监督局局长杨新芝介绍,江苏省加大“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力度,依法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为环境守法企业营造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对落实环保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地方,江苏省按相关规定加大财政环保资金的激励力度。对在限期内主动查找危险废物历史遗留污染问题,并按标准完成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的企业,依法从轻或免于处罚。

  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制度改革方面,江苏省落实“不见面审批”要求,在确保审批质量的前提下,将审批时限由法定60个工作日压减至30个工作日。

  实干担当,助企业渡“难关”

  “不要污染的GDP”,是江苏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导向。对于企业环保不达标,生态环境部门不是一关了之,而是设身处地站在企业发展角度,主动作为、真抓实干、加强服务,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在盐城市盐都区中恒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仓库,近千件刚下线的宠物尿垫正在打包装箱,准备发往日本。这是企业复产后接到的最大一笔海外订单。这家江苏最具规模的宠物用品生产基地,3个多月前刚刚遭遇一场环保危机,由于排污设施严重不达标,收到当地环保部门开出的停产罚单。中恒公司总经理唐国文坦言,公司停产一天,客户订单就要延期完成,成本加大,面临巨大压力。

  盐都区环境监察局局长吕鸿忠表示,企业关停不是最终目的,而是要通过引导和指导企业,把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整改到位,实现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双赢。为帮助企业减少损失,尽快复产,停产第二天,盐都区环保局就派专人进驻公司,一对一开展技改服务。很快,建设项目环评方案、应急预案、技改工作进度表一一出炉。得知企业新购治污设施要花400多万元,当地主动为企业申请40多万元的污染防治补助资金。同时,在合法合规前提下,及时发放银行贷款所需的《排污许可证》,缓解企业停产期间的资金流转压力。盐都区政府还联系同行工厂,帮助消化中恒的部分积压订单。改造刚结束,当地就立即组织环保、安监等部门复产验收,验收时间从以往7个工作日缩短到2个工作日。如今,企业又自加压力,更换环境污染小的自动化生产设备,生产效率大大提高,产品质量也稳步提升。

  截至目前,盐都区已有127家涉污企业经验收后恢复生产。一批企业正加快转型,呈现产销两旺的态势。

  三季度PM2.5平均浓度创近年最低

  1月-9月,江苏全省PM2.5平均浓度47.1微克/立方米,较第一季度末下降31.9%;优良天数比率66.3%,较第一季度末提高2.4个百分点;7月-9月,PM2.5平均浓度26.9微克/立方米,创2013年有监测记录以来最好水平。

  江苏省在原有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的基础上,制定《大气污染过程“削峰”行动规程》,明确一旦预测到PM2.5浓度超过阈值,立即实施“削峰”行动。7月以来,江苏省共启动5次“削峰”,通过实施内源精确管控等措施,大气污染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江苏省还制定《江苏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江苏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修订《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在6月强制减排方案的基础上,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清单编制,对江苏省工业源、移动源、道路扬尘源和施工扬尘源4个类别不同预警级别下的减排措施细化明确,江苏省19867家工业企业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管理。按《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2018年工作重点》要求,江苏省将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执行范围从沿江八市扩大至全省。

  为压实地方政府和企业责任,江苏省还首次以约谈“一把手”市长的方式,督促履行改善空气质量的主体责任,精准分析存在的问题,针对性加码治理措施,江苏省政府先后对空气质量下滑的镇江、常州、淮安、宿迁等市政府实施约谈。同时,通过健全信息公开、信用评价、税收杠杆、排污许可证等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引导各类主体主动治污、自觉减排;加大司法联动力度,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严格落实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的污染治理、损害修复责任。(新华日报 记者 吴琼)

编辑:罗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