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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扎紧“篱笆”
新华日报  2018-11-07 15:33:06

  原标题: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扎紧篱笆“反围猎”严防行贿犯罪

  “花小赚大,一本万利”,以金钱开路、步步为营,使甲方和干部为我所用、为我办事、甚至成为利益代言人;“感情包装,尖刀暗藏”,把钱当作“敲门砖”“润滑剂”和“诱饵”,打着“兄弟、朋友”的旗号,以拜年拜节、感谢费、资助子女就学等方式实施贿赂,对重点对象进行不间断“小恩小惠”式感情投资,借以保持长期固定联系;“巧舌如簧,防不胜防”,假借信息费、服务费、劳务费、茶水费名义行贿,通过消费买单、打牌输钱、赠送干股、低价卖房、合作投资分配权益、假借借贷借用关系掩盖行贿受贿事实;“手段隐蔽,天衣无缝”,不是熟人不送、他人在场不送、心里没底不送、没有发票不送,甚至形成“利益共同体”,案发前订立攻守同盟、案发后百般抵赖。在最近召开的工程建设承包单位负责人和项目经理法纪教育会议上,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负责人给行贿行为“画像”,把这些暗处的交易拉到人前来曝光。

  2018年以来,盐城经开区加大对建设工程领域行贿犯罪行为的教育警示和预防管控,把从源头抑制“围猎”病毒复制蔓延作为改善党员干部廉洁状况的重要抓手和党风廉政教育的重要内容。

  所有行贿都源于利益驱使和心存侥幸,行贿人认为只要做事隐蔽就不会被人察觉而有恃无恐。为了击溃“围猎者”的心理防线,盐城经开区纪工委编写《暗处没有秘密》的教育提醒手册,让那些潜在的行贿者认识到“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世上买不到后悔药”,从而降低行贿的“出生率”。

  “划出红线,才能不越底线”,许多工程老板对行贿的法律后果还模糊不清甚至麻木不仁,认为即使事情败露了,也是干部进牢房而对自己没有太大影响。对此,盐城经开区强化“靶向普法”,把党的十九大报告和中纪委二次全会关于“行贿受贿一起查”的基本要求、《刑法》关于行贿犯罪问题的规定、《刑法修正案》关于加大对行贿犯罪的处罚力度和严格行贿犯罪从宽处罚条件的规定、“两高”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对“以谋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的行贿犯罪所作的三次专门司法解释、省纪委监委《关于加强“受贿行贿一起查”工作的意见》和双向查处机制的规定、《监察法》对涉嫌行贿犯罪人员直接采取留置措施的规定等,进行系统全面宣讲。为了强化教育效果,盐城经开区还进行典型案例通报,详解剖析滨海县某房地产开发商因犯行贿罪被判刑后家庭破裂、子女辍学、资产被债主哄抢,最终一无所有的悲惨下场,让接受教育人员受到强烈的心灵震撼。

  打击行贿受贿犯罪,既要减少“污染源”,还要增强“免疫力”。盐城经开区纪工委将办案过程中的影像资料剪辑成片,把行贿者如何有恃无恐、满不在乎,遇事一推了之、责任全部推给受贿人的真实面目呈现给干部职工,让他们认清利益输送、“金钱轰炸”者的真面目,教育干部职工认识行贿受贿不存在所谓“真朋友”“真感情”。同时,对违法犯罪干部在受贿后如何为行贿人谋取利益的手段进行分析,并结合现身说法,让干部职工意识到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逃不过监督。春节、端午、中秋等节日期间,盐城经开区安排派驻纪检监察组深入重点工程项目工地,连续开展法纪教育和警示教育,反复拧紧抵制行贿受贿的思想螺丝。

  盐城经开区还建立专项登记、线索通报、行贿人调查跟踪卡制度,对项目管理人员和参建单位实行“双向承诺”“双向惩戒”。健全线索和案件移送、查办、协办机制,形成“受贿行贿一起查”的工作合力。(新华日报 记者 孙龙涛)

  

编辑:罗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