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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纪委监委第十七派驻纪检监察组
新华日报  2018-11-06 13:24:30

  原标题:盐城市纪委监委第十七派驻纪检监察组 念好“三字经” 监督显质效

  盐城市纪委监委第十七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派驻监督市工商局、质监局和食药监局(市食安办)3个单位。派驻一年多来,主动适应派驻角色转变,立足监督主责主业,突出工作重点,创新工作机制,念好“驻得进、监督准、问责严”三字经,有力推动派驻单位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为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形成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履职尽责。

  创新机制,确保“驻得进”。“探头”靠得近,才能照得准,派驻组要发挥好“驻”的优势,就必须深入驻在部门,与干部职工常常有接触、时时打交道,强化日常监督。派驻一年多来,该组根据人员状况和工作要求,探索出符合派驻实际的“驻局巡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双查”工作机制,将机制平台直接延伸到驻在单位。该组四名同志有近8个月时间驻点在3个被监督单位,深入一线,当好“探头”和“哨兵”,嵌入监督,督促驻在部门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驻在部门本级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监督,瞪大眼睛、伸长耳朵,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一年多来,共谈心谈话179人次,向党组提出监督建议32条,使派驻组成为“常驻不走的巡察组”。

  靶向发力,确保“监督准”。只有坚持问题导向,找准靶向,实施精准监督才能事半功倍。该组本着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紧盯什么问题的原则,靶向发力,实施精准监督。一年多来,在开展好市纪委监委统一组织系列“清风”行动的同时,把推动驻在单位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和部门依法行政履职尽责风险点防控作为重点,主动跟进抓监督。制定《驻在单位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考评办法》,实施动态监督,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对市委巡察反馈问题,采取“督促整改,核查问题,跟踪问责”的步骤,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现场跟踪监督市工商局开展的全市行政许可窗口明查暗访、食药监局牵头开展的大市区猪肉市场专项整治和质监局组织的全市机动车检测机构检查等活动,发挥“监督的再监督”作用,实施“嵌入式”监督,推动党组全面履行监管职能。

  敢于亮剑,确保“问责严”。监督执纪问责是派驻机构的基本职责。该组以敢于较真的狠劲、紧盯不放的韧劲、忠诚履职的干劲,认真履行主责主业,将执纪问责重点聚焦执行八项规定精神、服务群众窗口、依法行政和巡察反馈问题上,做到执纪无“禁区”、问责无“盲区”,让违纪必究、失责必问责成为常态,用强有力的执纪问责倒逼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一年来,该组共督促党组问责人员21人,整改问题84个,修订完善制度30余项,查结各类信访10件,处置问题线索24个,办结案件5件,党政纪处分5人。督促市工商局收回公有住房12套,推动市质监局24名稽查人员改革分流到位。工作质效得到提升的同时,也得到3个驻在单位党组的尊重与支持。(新华日报 记者 董启忠 严贡商)

编辑:罗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