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南京启动2019年居民医保参保缴费 300万城乡居民医保同待遇
南京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昨日正式启动。这是该市在全省率先出台近300万城乡居民医保统一政策待遇后的首次集中参保缴费。
当天上午9点,在南京市浦口区汤泉街道便民中心,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刚一开放,居民周玉在工作人员引导下,先为刚满5个月的儿子办理了市民卡并进行参保登记,然后通过手机支付宝缴纳了200元保费。
南京日前出台政策,明确从2019年1月1日起,全市除职工医保应参保人员以外的所有城乡居民将正式享受统一医保待遇,涉及122万原居民医保和171万原“新农合”医保参保人员,两者在刷卡就医、住院报销、首诊转诊上再无差别。“通过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统一政策待遇,摒弃城乡两种医保制度造成的身份差别,让广大城乡居民享受同样的医疗保险权益,解决多年来原居民医保与原‘新农合’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南京市人社局医保处相关负责人说。
南京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建立于2007年,覆盖六城区居民,由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即“新农合”制度建立于2003年,覆盖栖霞、雨花台两区部分居民和新五区居民,参保人员171万余人,由原市“新农合”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两项制度之间、七区原“新农合”制度之间,缴费标准、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等差异较大。此次整合将有效解决政策碎片化问题,使保障更公平、管理服务更规范、医疗资源利用更有效。
城乡居民医保同城同待遇,实现了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六统一”。参保不再区分城镇和农村户籍,全市除职工医保应参保人员以外的所有城乡居民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医保保障范围,包括老年居民、其他居民、学生儿童、在校大学生等,不分城乡、不分区域,享受统一的保障待遇。这样,城乡居民医疗保障水平总体上得到优化提高,特别是原“新农合”参保人员整体保障水平提高程度高于原城镇居民。
打破就医就诊区域限制,实现全市范围的首诊转诊。原“新农合”与原居民医保定点医院全部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范围,定点医院数量增至1400家,遍布城乡各街镇、社区(村),参保人员就近就便就医就诊,也可在全市范围内实行首诊转诊,并享受即时刷卡就医结算等服务,减少参保人员多次往返就医的困扰。
按照政策,2019年医保缴费时间为2018年11月1日至12月25日。2018年已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城乡居民由南京市社保中心按规定统一办理续保登记,不需个人办理手续。新参保的居民可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街道社保所办理参保手续。
个人参保缴费既可以通过手机APP,也可以到银行柜面缴费或由银行代扣代缴。为实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南京市对于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临时救助对象中的大重病患者等困难人员,实行个人不缴费、由财政全额补助。(新华日报 记者 黄红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