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日报记者从南京市委市政府11月1日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南京将投入1000万元在全省首设中小学生校园重大意外伤害救助基金。
2018年1月1日起发生的重大意外伤害事故或2018年9月1日后完成有效赔付文书的以前年度的重大意外伤害事故,均可申请市级救助。救助基金的适用范围为在南京市管辖的公办及民办非盈利中小学、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公办及民办惠民幼儿园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等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重大意外伤害事故的救助。
南京市教育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祁寿东介绍,纳入市级救助的重大意外伤害事故为形成十级以上伤残或单次事故由学校直接支付的赔偿金、救助金和抚慰金等合计达到10万元以上的。救助内容包括由学校支付的死亡、残疾等伤害赔偿和支出的医疗费、救助金、抚慰金等。 (新华日报 记者 管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