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江苏频道消息(陈星 通讯员 张小燕 贾健):近日,《泰州市施工扬尘环境保护税核这征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举行。泰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王飞主持发布会,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总设计师冯健男、泰州市住建局党委委员翟健、泰州市建工局副局长张照平分别解读《办法》。该《办法》涵盖了泰州市行政区域内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扬尘环保税的征收管理,这标志着该市施工工地扬尘污染管控与施工工地扬尘环保税征管实现“无缝对接”。
新闻发布会现场 陈星 摄
《办法》明确,市政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拆除工程等扬尘全部纳入管控范围,环保局、住建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公安局、国土局、交通局、水利局、税务局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和施工扬尘环保税协税护税工作。
根据规定,泰州市税务部门将与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等部门联动,按工地类型确定施工扬尘产生系数和建筑面积(施工面积),加强对施工扬尘管控措施的考核,以此确定施工扬尘削减系数,同时将考核结果运用到税收征管中。
税务部门可通过前台数据交换、后台数据分析等多渠道获取各类工程信息,建立全市施工工地清单和台账,对工地施工情况进行摸底排查,确保扬尘控管措施全面验收考核,环保税全面申报征收;联合住建、交通、水利等扬尘考核部门开展现场检查,用施工扬尘考核结果来确定削减系数,确保计税依据真实可靠;同时建立项目联系人制度,加大工地扬尘排污量申报核查及现场监督考核力度。
据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税务局总会计师冯健男介绍,《办法》核心内容有两点:一是确定扬尘削减系数,通过合理的方法考核确定扬尘削减系数,来防控施工扬尘污染;二是规定环保税由建设方缴纳,扬尘控制措施是否到位和建设工期的长短,建设方可控。《办法》的出台对控制该市施工扬尘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加强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