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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沛县警方在辖区内发现多枚手榴弹
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2018-10-22 11:37:38

  国际在线江苏频道消息(朱远明 通讯员 边德力):2018年10月17日10时许,徐州市沛县公安局郝寨所接到沛县大屯镇朱某报警称,在沛县大屯镇家属院为其父亲老宅整理遗物时,发现17枚67式手榴弹。办案民警接警后,立即联系危管股民警协助开展相关工作。

  经查居民朱某的父亲刚去世,在收拾朱某父亲老院物品时发现有十余枚手榴弹,朱某的家人分析应该是朱某父亲任武装部长时将手榴弹放置在老家,遂报警请求上缴。沛县公安局郝寨所办案民警做好安全防护准备后,现场清点共17枚手榴弹,民警将该手榴弹收缴,带回所内保存,遂请求危管民警协助处理。危管民警采取简易保护办法提取,后汇报沛县警方治安支队六大队拟送往市局废旧爆炸物品库存放待销毁。

  枪爆无小事,私藏枪支弹药是非法行为,近年来,公安机关一直将缉枪治爆工作作为治安管理中的重点。但在日常生活中,仍有少数群众因不了解相关法律政策或存在侥幸心理而私藏枪支、弹药等危险物品,因而受到法律的惩处。

  警方提醒,杜绝涉枪行为人人有责,2018年,公安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收缴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严厉打击枪爆违法犯罪的通告》,全面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彻底收缴流散社会的各类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依法严厉打击违反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管理的违法犯罪活动。

  同时,作为公民,要积极举报涉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仿真枪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对于身边发现的涉枪涉爆人员应主动规劝,帮助其上交违禁物品,投案自首。

  最后,警方提醒广大市民,如果市民手中持有各类枪支、仿真枪及各类易爆炸物品,需要积极主动上交属地派出所,主动上交将免于或减轻处罚。

  

  

编辑:罗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