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江苏频道消息(陈星 通讯员 李敏 欣旭伟):为增强对金融风险的防范和化解,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和配合,近日,两级法院“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研讨会在泰州兴化法院召开。泰州市中院审委会委员、刑二庭庭长全俊,泰州兴化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伟,副院长沈洪涛出席会议,兴化市公安、市检察院、市监局、中国人民银行、农业银行、邮政银行、兴化农商行等部门负责同志及代表应邀参加研讨。
研讨会现场 欣旭伟 摄
会上,兴化市法院金融巡回法庭负责人杨凯汇报了2018年以来该庭的审判质效和化解金融风险工作开展情况。随后,各相关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就非法集资处置工作机制运行状况及存在问题、涉案财产处置中存在的问题、非法集资犯罪成因及源头治理等方面介绍经验、阐明观点、提出建议。研讨会主题鲜明、重点突出、气氛热烈,经过思想碰撞形成的意见建议,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指导性和针对性。
泰州市中院审委会委员、刑二庭庭长全俊讲话 欣旭伟 摄
全俊对此次会议给予高度评价,指出兴化法院将相关责任部门组织在一起,定期就共同关心问题进行专题研究,集思广益,非常有意义。该院金融巡回法庭开展的工作成效明显,影响深刻,并提议打击非法集资需要各部门齐抓共管,兴化成立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整治办公室,配齐各部门骨干力量集中办公、协作配合、打早抓小,取得了不错的整治效果,下一步,各责任部门还应在风险的发现和应对、财产的查控和保全、财产流转的程序、分公司犯罪的集中处置和强化执行合力上密切配合。
兴化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伟讲话中 欣旭伟 摄
张伟强调,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犯罪是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举措,兴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设立专项经费、配备专用车辆,进行统筹安排,成效明显,金融巡回法庭集中管辖、扎口管理、工作联络的优势已显现。他建议各责任部门在预防和化解金融风险问题上,应当充分发挥社会网格员的作用,有针对性的加强对网格员的培训,播撒基层网格化预防金融风险的“种子”;要继续加大对“合作社”“项目型”“套路型”非法集资的甄别力度,加强对正常融资与非正常集资的甄别,形成全员联动、全面覆盖、全力打击的新格局,共同发力打赢金融风险防范这场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