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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再升级”
南京日报  2018-09-11 14:40:59

  原标题:完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机制 我市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再升级”

  疫苗安全,牵动着千万家长的心。近日,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对疫苗流通、预防接种、配套政策、组织领导等提出具体要求。

  目前,南京孩子接种的有两类疫苗:第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的;第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意见》明确提出,要规范疫苗集中采购。第一类疫苗,由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招标采购后分发市、区疾控中心。第二类疫苗,在省级集中采购完成后,各区建立二类疫苗遴选制度,成立区疫苗遴选委员会,确定疫苗采购品种,与疫苗生产企业签订采购供应合同,并供应给辖区的接种单位。 

  疫苗的运输过程非常重要,疫苗对温度敏感。《意见》提出,要加强疫苗冷链配送管理。第一类疫苗,由疫苗生产企业供应给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后,再由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逐级分发至接种单位。第二类疫苗,由疫苗生产企业直接向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配送,也可委托具备药品冷链运输条件的企业配送,再由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供应给接种单位。

  个别孩子在打完疫苗后会出现异常反应,有的甚至因此残疾。《意见》中提到,要完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机制。落实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保险机制,通过保险等形式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受种者予以补偿。

编辑:罗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