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江苏频道消息(陈星 通讯员 吉庆 欣旭伟):8月23日上午,泰州兴化法院第二例“执转破”破产案件—泰州市金岳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岳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法院当场宣告金岳公司破产。
庭审直击中 欣旭伟 摄
会上,金岳公司的《财产管理方案》《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均以全票表决通过。这意味着,公司职工李某和他四十多个工友的债权将优先获得100%的清偿,并在近日先行分配。会议结束后,李某说:“拖欠多年的工资马上就要拿到,太感谢法院了。”
据了解,金岳公司成立于2006年9月22日,注册资本300万元,公司经营范围为瓦楞纸板、纸箱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企业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因经营不善,该公司已停业多年,巨额债务不能清偿,职工工资也未能及时给付,在执行案件中长期“挂账”,属于典型的“僵尸企业”。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后决定受理该案,并移送兴化法院管辖。债权人会议在依法、有序、高效中平稳结束。会后,各参会债权人纷纷对法院依法、严谨、高效、踏实的工作作风给予高度肯定。
“执转破”又称将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制度,是指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被执行人符合破产条件,通过一定程序将公司移送破产审判部门审查以启动破产程序来化解社会纠纷的法律制度。兴化法院副院长沈洪涛介绍,“执转破”工作是人民法院破解“执行难”最后一公里的制度设计,金融巡回法庭在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关键时期再次发力,金岳公司是该院受理的第二例“执转破”案件。合议庭由兴化法院金融巡回法庭与执行局的员额法官组成,部门之间协调配合畅通,程序转换合法、规范、有序,从收到案件材料到宣告企业破产,仅仅用了两个月半时间,审理效率高,并且成功化解各方矛盾,使得四十多名职工工资的清偿率达到100%,其他普通债权也得到有序推进,有效保障了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同时,该案“执转破”工作的迅速推进,也将大幅压降执行积案数量,大幅提升执行质效指标,为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助上一臂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