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记者8月26日获悉,苏州市政府印发实施了《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意见》。《意见》从保障供地、培育主体、鼓励和支持个人消费、强化管理和服务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进一步发展和完善苏州市住房租赁市场。
为解决目前住房租赁市场需求增加与供给不足的矛盾,《意见》从培育租赁市场供应主体及加大租赁住房的建设和供应两方面入手,筹集房源,加快租赁住房建设。《意见》计划将剩余安置房源按照一定条件快速推向租赁市场,并采用多种方式增加人才公寓、集宿楼等租赁住房用地的有效供应,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人才公寓、集宿楼等租赁住房。同时鼓励从租赁市场筹集租赁房源,向新就业人员出租,允许工业用地、商业办公用地建设租赁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