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镇江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专栏显示,镇江万港置业有限公司建设的龙湾花园地块桩基工程,涉嫌将桩基工程肢解发包,(肢解发包是指单位工程将其各个分部分开发包,没有总承包负全部责任。)未领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而被罚37500元人民币。
根据处罚公告显示,此案件处罚依据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以及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五条具体为: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零点五以上百分之一以下的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并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第五十七条具体为: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二以下的罚款。
据了解,镇江万港置业有限公司是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大港置业有限公司与镇江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共同设立的项目公司。
根据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显示,镇江万港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3.4亿元,其中大港置业以项目地块土地使用权出资,以评估值为基础作价1.7亿元,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的50%,镇江万科以现金出资1.7亿元,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的50%。(文 吕静 编辑 蔡钧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