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半年我市富民增收工作成效显著 居民“钱袋子”增幅全省居首
2018年上半年,南京市居民可支配收入达26468元、同比增长9.1%,增幅位于全省十三个设区市首位。
上半年,南京市富民增收工作取得良好成效,通过激发群众创富活力、坚持就业优先、促进农民增收、增加群众隐形财富等方式,各项收入指标均达到年初制定的目标。
据统计,2018年上半年,南京市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幅位居全省首位,其中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29872.2元,增幅8.8%为全省最高;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13189.6元,增幅9.3%,位于全省第三、苏南五市之首。对比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收入增幅,可以看出城乡差距在进一步缩小。
从收入构成看,受益于就业渠道进一步拓宽和各项就业扶持政策的落实,工资性收入保持平稳增长,南京市全体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17476元,同比增长9.2%;居民经营净收入为3367元,同比增长8.0%;理财渠道进一步拓宽,人均财产净收入达2516元,同比增长9.8%;由于低保及养老金提标推进及其他转移性收入持续增长,人均转移净收入为3109元,增速为9.1%。
对比上述四项数据,人均财产净收入是增速最快的部分,这也说明南京市居民理财观念在加强。
富民增收的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工程。上半年,南京市针对不同人群,通过各种方式来推进富民工作,成效显著。
在创新创业方面,全市加强创业载体建设,推动大众创业以带动就业。为吸引集聚大学生在宁就业,南京市提供了“优化落户政策”、“提供安居保障”、“发放面试补贴”等诸多便利优惠条件;同时,全市鼓励小微企业吸纳大学生,并给予覆盖大学生创新创业全过程、全链条的扶持,重点解决大学生初创期在项目、场地、资金等方面的问题,形成“扶上马”、“送一程”、“助成长”、“有保底”的政策服务体系。
针对城镇居民,坚持就业优先。上半年,全市就业局势稳定、就业增量明显,组织开展的招聘会和提供的就业岗位数,均超过全年目标的50%。针对农村居民,通过促进农业产业提质增效、积极推进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加大对农民的补贴力度等方式促进农民增收、持续缩小城乡收入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