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市国土局新挂牌5幅地块 达最高限价改“竞自持”
7月18日,南京市国土局正式发布2018年第07号建设用地出让公告,新挂牌5幅地块,将于8月17日举行竞拍。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土地拍卖调整了政策,取消了“达最高限价90%须现房销售”的要求,并将“达最高限价改竞保障房面积”调整为“改竞自持商品住房(租赁住房)面积”。
这5幅地块有3幅来自南京浦口区。其中,G36江浦街道文德东路南侧、康华路西侧地块,出让面积约3.1万平方米,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基层社区中心,底价10.5亿元,最高限价14.8亿元;G37江浦街道雨山南路以东、财八路以北地块,出让面积约4.5万平方米,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底价10亿元,最高限价14.2亿元;G38江浦街道海桥路以南、绿水湾北路以东地块,出让面积约9.1万平方米,性质为商业用地、二类居住用地、基层社区中心、幼托用地,底价17.5亿元,最高限价25.4亿元。
另两幅地块都来自江宁区。其中,G39滨江开发区弘利路以西、锦文路以北地块,出让面积约6.4万平方米,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底价8.8亿元,最高限价12.7亿元;G40滨江开发区经六路以东、锦文路以北地块,出让面积约5万平方米,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幼托用地、基层社区中心,底价7亿元,最高限价10亿元。
根据公告要求,当住宅、商住地块的网上竞价超过起始价45%时,超出部分不计入房价准许成本。当地块竞价达到最高限价时仍有竞买人要求继续竞买的,停止竞价,改为在本地块内竞争自持商品住房(租赁住房)建筑面积,每次申报面积200平方米,申报面积最多者为竞得人。
南京林业大学城市与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孟祥远分析,此前“竞保障房”,需建好后无偿移交政府,如今调整为“竞自持”,对开发商而言是商品住房自己持有,开发成本有所降低。此举大大降低了开发商的拿地成本和压力,也有利于加快商品住房的供应。
南京日报记者统计发现,自2016年南京市实施“达最高限价90%须现房销售”土拍政策以来,全市已成交67幅现房销售地块。目前,已经上市的现房销售地块项目只有桥北的弘阳燕澜七缙,其他一些现房销售地块项目则计划在2018年下半年陆续上市。自2017年南京市实施“达最高限价改竞保障房面积”以来,全市已成交了17幅竞保障房面积地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