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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水用电也能讨价还价了
新华日报  2018-07-03 16:39:19

  原标题:用水用电也能讨价还价了—— 宿迁这样破除价格坚冰让企业群众获利

  “以前用水用电,说什么价就什么价,没想到现在还能讨价还价!仅去年,企业就节约水电费250万元。”在宿迁市物价部门近日召开的价格改革座谈会上,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部部长卢和生喜不自禁。

  供需双方“讨价还价”,是宿迁市价格机制改革中的一个探索。2014年,宿迁获省物价部门授权,从打破行业壁垒和经营垄断、建立市场决定价格机制入手,率先全省试点水、电、气、热等资源要素价格改革;2016年,率先全国试点垄断性服务价格改革。改革探索积累的不少成功经验和做法,现已推广到全市各县区。

  破“坚冰”,让市场定价格

  “水、气、电、热等资源要素价格一直是‘坚冰’,提价降价都是由价格主管部门说了算,企业毫无话语权。”宿迁市物价局局长葛翔宇说,对于大用户来说,这样的定价模式直接关系到企业生产成本高低乃至企业的发展。

  2014年,宿迁试点资源要素价格改革,试行合同议价机制,明确用电交易价格由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通过协商自主确定,非因法定事由,不受第三方干预;用水、用气、用热合同交易价格,由合同交易双方在市物价局规定的价格范围内自主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上市企业双星彩塑是用电用气大户。公司生产部负责人李先猛告诉记者,经过双方磋商,用电、用水、用气价格都有不同程度的下降,虽然只有几分几毛钱,但三项加起来可为公司年节约成本1200多万元。

  据测算,2017年,宿迁大用户合同交易平均优惠水价约0.06元/吨,气价约0.1元/立方米,热价约4.1元/吨。改革4年累计为全市145家企业优惠1.74亿元。

  与资源要素价格相似,不少垄断性服务价格,同样是“坚冰”一块,老百姓反映很强烈。2016年8月起,宿迁取消15项、免收8项政府定价管理的垄断性服务收费项目,放开14项已形成市场竞争或已具备市场竞争条件的服务项目,目前市级管理的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仅保留7项。不到两年时间,宿迁一次性减免居民生活负担达1.39亿元。

  宿迁金鹰置业公司工程总经理刘庆义介绍说,改革后,公司一个14万平方米项目,从审批到建设开发结束,可免交墙改基金等费用达500万元左右。

  宿迁气象部门的防雷减灾气象技术服务,率先面向全国放开防雷检测市场准入,培育成立两家民营防雷检测企业,并带动江苏防雷检测市场全面放开。宿迁市区新建小区有线电视网络工程配套建设项目,通过双方协商议价机制,收费标准从12元/平方米下调为10-11元/平方米。

  价格动态调整,供需双方共赢

  现在,宿迁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为2.93元/吨,从两年前的全省第二位降至第十位;取消由自来水供水企业代征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改由政府财政买单。工业用水价格由全省第五位变为全省最低;工业用气价格也为全省最低。

  物价部门两次牵头召开听证会。根据听证结果,综合考虑消费者、经营者等多方利益对调整方案进行修订,经集体审议、市政府批准后发文执行。葛翔宇介绍说,物价部门以“准许成本+合理收益”为核心,建立水气热等公用事业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以增强价格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的灵活性和针对性,让供需双方找到利益的平衡点,实现共赢。

  国电宿迁热电有限公司目前实行煤热价格联动机制。公司副总经理王峰介绍说,当市场基准煤炭价格连续3个月(或以上)与上一次调整供热销售价格时的煤炭价格相比,每吨上升或下降达30元(含30元)以上时,即从次月起按规定的比例对供热销售价格进行调整,每次调整间隔时间一般为3个月。去年10月1日至今年5月,物价部门根据联动机制,先后将供热销售价格由每吨218元降至每吨213元,随后调整为每吨220元,现又调降至每吨218元。“这样调整,大家都受益!”

  “在不少人眼中,价格改革是革了我们这些企业的‘命’,实际是,这让供需双方关系更和谐,利于企业加快发展。”宿迁双闽管道燃气有限公司市场部客服部经理储金岳认为,2013年公司开始启动老旧小区燃气改造工作,居民反映开户费用高,不愿改造,平均每年新增用户数只有170户,2016年政府将燃气初装费用由2500元降至1800元,平均每年新增用户数300户。

  厘清边界,监管仍需完善

  在价格改革中,宿迁坚持市场决定原则,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宿迁市政府副秘书长骆志弘表示,宿迁共清理65项政府定价管理的垄断性服务收费项目,该取消的,该免收的,该放开的,该保留的,清清楚楚。对免收的,划分哪些是以费养人的,改革后除由财政兜底外,其他的推向市场。

  “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收费”是宿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以费养人项目,免收后,人员工资由政府财政兜底。质监局计量所负责人李守祥介绍说,以前是一手交钱,一手服务,现在不收费也服务,且监管不放松,要求所有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每年必须检一次,同时定期抽检,并安排专人负责指导企业申报、培训等。

  放管结合,是宿迁价格机制改革中坚持的又一原则。宿迁通过涉企收费监测、专项检查、违规问责等机制来监管,同时明确相关部门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宿迁市政府先后多次跟踪督查、调查评估,发现仍有放开的市场准入项目未出台市场规则、一些项目主管部门责权利不清等问题,为此问责11人。骆志弘认为,监管必须健全规则,而对于那些涉及放开的主管部门来说,却是一个全新的事物,包括市场主体培育办法和市场准入条件的明确、市场行为规则的制定等,都需要不断探索、完善,只有真正将项目建设、施工、验收等环节全交给市场,改革才算成功。

编辑:罗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