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持续推进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创新
2018年4月,无锡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办法》和《无锡市2018年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五大任务50项重点工作》,明确了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先行先试的任务书、时间表和路线图,为高质量推进安全生产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党的十八大以来,无锡安全生产保持了总体平稳态势,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安全保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到位,安全生产还处于事故的“易发期、多发期”,尤其是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体系还不健全,一些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监管力量较为薄弱、监管措施不到位,运用《安全生产法》赋予的行政执法权不充分,制约了无锡安全生产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亟待通过安全生产制度创新、机制创新,破解安全监管体制机制等深层次问题,解决行业领域安全监管难题,推动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提升。
推进政府部门安全监管职责法定化
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无锡市安全生产条例》,特别规定了安监部门综合监管职责,发改、经信、公安等24个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商务、国资等其他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正式在地方法规中明确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今年还将制定并公布实施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结合机构调整将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纳入有关部门“三定”方案,落实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承担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内设机构和人员,确保责有人担、事有人干。
推进行业领域组织运行精细化
认真总结从2012年起在全市镇(街道)及县(市区)层面推行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建设经验。根据无锡安全生产总体形势和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成立了油气输送管道、农业农村、电力、综合交通运输等12个专业委员会。专业委员会第一主任由分管副市长担任,主任由牵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副主任由相关行业部门(单位)分管负责人担任,形成职能部门牵头、多部门联动、专业化应对的长效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巡查制度,年内对各市(县)区政府和市有关部门履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以及“三个必须”情况实施巡查督查,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共建共治的基础,提升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防控水平。
推进行业领域监管执法工作制度化
市安监局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将在今年8月底前制定出台安全生产执法纠错和执法信息公开制度,依法向社会公开监管执法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年内出台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依法履职制度,激励保障监管执法人员忠于职守、履职尽责。
推进政府部门安全绩效考核评价科学化
今年起,加大了安全生产在各市(县)区政府科学发展观考核和市各部门年度绩效管理及作风建设综合考评中的权重,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年度述职报告。加强考核奖惩和结果运用,市政府安委会将年度考核结果抄报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委等组织实施综合考核的部门。同时,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由市政府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安全生产考核不合格的部门,实行“一票否决”。
下一步,将切实抓好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工作整体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同时,确保城市安全、社会安定、市民安宁,力争安全生产工作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