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在线江苏频道消息(陈星 通讯员 朱锦程 欣旭伟):6月22日,江苏省泰州市兴化法院刑事法庭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旁听了一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便于加强法院司法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庭审中 欣旭伟 摄
部分人大代表旁听中 欣旭伟 摄
2016年至2017年期间,被告人冯某某、姚某某明知在鱼塘养殖过程中不能使用孔雀石绿,仍然在其共同经营的2处鱼塘中3次添加孔雀石绿,并在第一次添加孔雀石绿后,将一处鱼塘中的鱼予以销售。两名被告人共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价值人民币486329.3元。庭审过程中,两名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本案将择期宣判。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兴化法院一直致力于打击食品安全犯罪,此次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不仅是为了接受社会的监督,也是为了向人大代表、向人民群众展示兴化法院打击食品安全犯罪的坚定决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