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记者6月24日从镇江市经信委获悉,经江苏省统计局核定,2017年,镇江市单位GDP能耗实际下降6.56%,超省下达年度目标2.66个百分点;能源消费总量为1433.15万吨标准煤(初步核算数),以0.13%的增幅支撑了镇江市7.2%的GDP增速。“十三五”期间,镇江市单位GDP能耗累计下降11.3%,对照省下达镇江市“十三五”单位GDP能耗下降18%的目标任务,镇江市已完成目标任务的60.41%,超进度20.41个百分点。
据了解,镇江市近年来坚持“生态优先、特色发展”战略定位,深入推进节能降耗工作。2017年度,政府通过合理分解能耗“双控”目标任务,强化能耗“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能耗“双控”工作领导协调机制有效运转等,全力控总量、降单耗,使我市能耗“双控”取得了明显成效。
在产业结构调整方面,镇江市坚持加快发展新兴产业和淘汰低端低效产能并举,不断优化能源结构,强化源头控制。2017年镇江市新兴产业销售占工业销售比重达44.6%,围绕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全年完成去产能项目53个,压缩水泥产能90万吨,减少化工企业53家,关闭砖瓦企业28家。2017年镇江市规模以上企业煤炭消费总量2125.25万吨,比2016年减少169.93万吨,下降7.4%。镇江市新增分布式光伏装机容量125兆瓦,完成年度计划的104.2%。
在重点领域节能方面,镇江市深入推进工业节能,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统筹推进各领域节能工作。2017年镇江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9.99%,超年度目标5.99个百分点。2017年,镇江市完成工业重点节能与循环经济项目44个,累计完成投资74.46亿元,形成年节能量20.19万吨标准煤。2017年9月,镇江市6家企业入选全国第一批绿色工厂,数量在全国地级市中排名第一。并首次将能耗“双控”指标下达到39家重点用能单位。
在政策支持上,镇江市实施节能降耗价格政策,加大节能专项资金投入,落实节能税收支持政策,创新节能信贷支持方式。2017年,共对76家企业实行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政策;全面落实水泥行业阶梯电价和居民阶梯电价、气价政策,实行供热计量收费。2017年,镇江市节能专项资金达到750万元,比2016年增长20万元,税务部门在资源综合利用、光伏发电等方面给予136家企业税收优惠,退税总额达2.92亿元。镇江市经信委还与江苏银行合作,创新设立了“绿融贷”,为绿色工厂和节能降耗项目的建设提供专项授信额度100亿元,并给予利率优惠。
此外,2017年,镇江市还通过市场化机制不断推动节能管理与服务,完成索尔维与兴澄特钢等4笔节能量交易,交易量共4100吨标准煤,交易总额32.8万元;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163个,年节能量达7.4万吨标准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