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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
中央广电总台国际在线  2018-06-25 18:24:15

  国际在线江苏频道报道(朱远明):6月25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近年来江苏省毒品犯罪案件的基本特点及江苏全省法院主要禁毒工作举措,公布6起已经生效的毒品犯罪典型案例,并发布了《江苏法院禁毒工作白皮书(2013-2017)》。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蒋惠琴通报了 “6•26国际禁毒日”期间,江苏省共有54家法院集中对132件毒品犯罪案件中的194名被告人进行了公开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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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 朱远明 摄

  据了解,2017年,江苏省各级法院共受理一审毒品犯罪案件5557件,审结案件5612件,同比分别增长2.4%和4.8%。与2016年相比,毒品犯罪案件呈小幅增长态势,但较2015年毒品犯罪总体数量有所回落,表明在2015年禁毒会战之后,江苏省毒品犯罪案件高速增长的态势有所缓和,但仍保持高位运行,禁毒斗争仍然任重道远。

  从毒品罪名分布来看,贩卖、运输毒品及容留他人吸毒犯罪是最主要的毒品犯罪类型,占所有毒品犯罪90%以上。自2015年以来,容留他人吸毒罪已连续三年位居毒品犯罪首位,零包贩卖毒品犯罪案件数量仍居高不下,反映出当前吸毒行为广泛发生,毒品消费需求旺盛。另外,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案件虽然总量不多,但连续两年翻倍增长,经了解,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案件多是民众在宅院或者田地里种植罂粟被追究刑事责任,这反映出少数民众法制意识淡薄,有必要进一步加强禁毒法制宣传。

  同时末端毒品犯罪高发,导致大宗毒品犯罪率持续增长。2017年,江苏省法院共新收毒品犯罪案件173件,同比增长9.5%。涉案毒品数量亦不断攀升,5公斤以上毒品案件同比增长了16%,涉案毒品数量十公斤、几十公斤以上的案件屡有出现,涉案毒品数量记录亦不断被刷新,6月25日公布的典型案例中,有一起案件涉案毒品数量达17公斤,表明江苏省大宗毒品犯罪态势依然十分严峻。

  在甲基苯丙胺(冰毒)等合成毒品成为江苏省毒品犯罪主流的同时,“摇头丸”“神仙水”、氯胺酮、甲卡西酮等混合毒品、新型毒品也时有出现,一案涉及两种以上毒品的案件增多。特别是一些化学式非常复杂的新精神活性物质毒品案件开始出现并呈上升趋势,这类新型毒品毒理作用比传统毒品更强,善于变化伪装,难于管控,造成直接和次生危害更重,需要社会引起高度关注。6月25日公布的典型案例当中就有一起走私、贩卖新精神活性物质毒品案件。

  信息网络的高速发展在便利生活的同时,也为毒品犯罪提供了重要手段,使得毒品交易渠道更加丰富,交易方式更加隐蔽,毒品扩散更为迅速,大大增加了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治理难度。2017年,江苏省审结了多起借助网络实施的毒品犯罪案件,涉案人员假借淘宝购物或利用QQ、微信等社交软件联系毒品交易,而后使用支付宝、微信等网络支付手段收取毒资,利用快递邮寄的方式交付毒品,进而实现人与毒品交易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分离。网约车服务的发展,也为犯罪分子运输毒品提供了便利。

  在继续保持对大宗毒品犯罪人、毒枭、职业毒犯、累犯、毒品再犯等依法从严惩处的同时,针对毒品需求旺盛,末端毒品犯罪多发情况,江苏全省法院严厉打击零包贩卖、容留他人吸毒等末端毒品犯罪,坚决遏制毒情蔓延。对于因吸毒行为引发的暴力行凶、抢劫、危害公共安全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次生犯罪,坚持从严打击,绝不姑息,坚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于引诱、教唆、欺骗、强迫、容留未成年人吸毒及利用未成年人贩毒犯罪,依法从严惩处。2017年,江苏全省法院审结的毒品犯罪案件中,对被告人适用5年以上重刑的比例约17%,远高于其他犯罪平均水平,缓刑、管制等非监禁刑适用率仅为5%,远低于其他犯罪平均水平,且主要集中于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容留他人吸毒等轻罪,充分展现了江苏法院对毒品犯罪的从严惩处立场。

编辑:罗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