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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起常州住房公积金基数上调
中国江苏网  2018-06-20 13:17:42

  原标题:7月起常州住房公积金基数上调,上限比去年多了2000元

  6月19日,中国江苏网记者从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7月1日起,常州市开始调整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根据国务院、常州市相关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常州市此次调整2018年度(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对象为2018年6月30日前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缴存登记的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也包括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等个人缴存者。

  与往年一样,缴存基数的上下限,主要参考上年度缴存者本人工资收入水平来确定。调整后,常州市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0980元;缴存基数的下限,常州市区(含武进区)为2020元,溧阳市和金坛区均为1850元。与2017年度相比,市区上限上调了2000元,下限上调了100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提高,意味着住房工资的增长,上限上调了2000元,封顶缴存者每月可多缴400~480元,增幅为10.53%。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变。其中,常州市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各12%;全市各类企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各10%~12%;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等个人缴存者的缴存比例统一为20%;新职工住房补贴的缴存基数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相同,缴存比例按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至于基数调整手续,2018年主推网上办理。已开通住房公积金网上单位业务的单位或已与住房公积金中心签订线上业务办理协议的个人缴存者,均可登录常州公积金网网上服务厅办理。未开通网上业务的单位,可携带U盘到住房公积金汇缴受理点办理,个人缴存者到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点办理。

  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政策解读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62号)、《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常政发〔2008〕196号)等文件的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调整一次。调整一般在每年的6月份,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执行时间,为当年的7月至次年的6月。现对常州市2018年度(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政策解读如下:

  单位职工和个人缴存者月缴存基数如何确定?

  每年参加基数调整的对象有两类,一类是有工作单位的,即:凡是在2018年6月30日前在常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缴存登记的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一类是根据《常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管理办法》(常公积金〔2015〕9号),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及雇佣人员等个人缴存者。

  月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工资总额)核定。根据国家统计局规定,职工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六部分组成。

  2018年度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分两种情况:一是2018年1月1日之前已在缴存单位工作的,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17年度(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工资收入(工资总额)除以发放工资的月数;二是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新参加工作的职工或新调入缴存单位的职工,调整后的月缴存基数为该职工录用或调入之月起至6月份的月平均工资。

  个人缴存者按照本人上一年度收入状况申报。

  缴存基数上限、下限均上调,缴存比例不变

  根据有关规定,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最高不高于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根据常州市统计部门公布,2017年常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为6993元,其3倍为20979元,确定2018年度缴存基数的上限为20980元,比上一年增长了2000元。

  月平均工资高于20980元的按20980元作为月缴存基数,月平均工资低于20980元的,月缴存基数按照职工的实际收入作为月缴存基数,但最低不得低于人社部门公布的全省各类地区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目前,我省各类地区最低标准还没有出台(全国部分省市已陆续出台),参考上次调整情况,确定今年的最低下限标准增幅不高于上次调整增幅,即:常州市区(含武进区)为2020元,金坛区、溧阳市为1850元。

  月缴存基数上升了,但缴存比例不变。2018年度全市各类企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各10%-12%;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各12%;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及其雇佣人员等个人缴存者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统一为20%。新职工住房补贴的缴存基数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相同,新职工住房补贴的缴存比例根据省市的各相关规定执行。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提高,意味着住房工资涨了,买房、还贷负担减轻了些。比如,最高缴存基数比上年提升了2000元,封顶缴存人员每月可以多缴400元至480元,增幅为10.53%,相比上一年增幅多了近6个百分点。

  单位和个人缴存者均可在网上办理调整手续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在汇缴2018年7月份的住房公积金之前进行基数调整,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从2018年7月1日起执行。

  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新增了个人缴存者网上调整。至此,单位缴存和个人缴存都可以在网上调整或到公积金汇缴点调整:已开通住房公积金网上单位业务的单位或已与公积金中心签订线上业务办理协议的个人缴存者,均可登录常州公积金网办理基数调整手续;未开通住房公积金网上单位业务的单位,依然可在住房公积金汇缴受理点办理,单位经办人携带U盘到住房公积金汇缴受理点拷贝单位缴存数据,并按规定填报后交受理点办理基数调整手续。个人缴存者到建设银行公积金业务受理点调整。

  为方便操作,常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提醒,对尚未开通住房公积金网上单位业务的缴存单位尽快开通网上业务,未签约的个人缴存者尽快签约,具体可登录常州公积金网或拨打12329服务热线咨询。

编辑:罗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