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从源头上抓好环保督察整改 导向鲜明,构建绿色政绩考评体系
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明确提出,推动高质量发展,是江苏作为东部发达省份必须扛起的重大责任。要下大力气补齐拉长生态环境这个突出短板,把江苏建设得更加令人向往。
2016年11月,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中,明确要求江苏“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尽快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适应绿色发展要求的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制度”。在落实整改的过程中,江苏省着力构建绿色政绩考评体系,从源头上树立绿色发展的鲜明导向。
5月21日,省委召开领导干部会议,省委书记娄勤俭指出,要以务实举措系统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从源头上发力健全完善对各地的生态考评体系。
要推动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必须有“高标尺”引领。最近,江苏出台《江苏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指标体系与实施办法》和《设区市高质量发展年度考核指标与实施办法》,两个《实施办法》中生态类指标的权重分配,充分反映江苏省推动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上的行动导向。
《江苏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指标体系与实施办法》构建了经济发展、改革开放、城乡建设、文化建设、生态环境、人民生活“六个高质量发展”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在40项监测指标中,设置资源集约利用、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自然环境保护等7项生态环境保护类指标,占据相当分量的评价权重。
《设区市高质量发展年度考核指标与实施办法》用于考核衡量各设区市年度推动高质量发展进展情况,考核指标由18个共性指标和每个市6个个性指标两部分组成。在18个共性指标中,生态环境类指标占比很高,共有6个,包括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单位GDP能耗等。6个个性指标中,有1个是生态环境类指标,指标设定因地制宜,实施差别化评价考核。如南京市突出入江支流水质改善指标,无锡市突出太湖治理指标,徐州市突出采煤塌陷地治理指标。
两个《实施办法》体现省委把“不以GDP论英雄”的要求落到实处,突出发展的“含绿量”,树立政绩考核新导向。
江苏各地也在积极探索绿色政绩考评体系的“地方答卷”。去年5月,江苏省在太湖上游宜兴、武进,开展生态保护引领区建设试点,要求引领区全面淘汰低端低效产能,坚决关停高耗能、高排放污染企业,辖区内高污染企业数量、排放总量大幅削减。同时,对生态保护引领区实施生态优先的差异化考核,增加生态环境保护内容考核权重。一段时间下来,天蓝了、水清了、环境好了,宜兴、武进环境的改善得到百姓广泛认可。
2015年,泰州在兴化市大纵湖周边乡镇试点生态文明差别化考核,2016年起在里下河地区全面推开,着力建立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将乡镇发展引导到生态优先、错位竞争、特色发展的轨道上。目前生态文明差别化考核已覆盖全市41个乡镇。当地乡镇干部说:“工作的方向更明确了,不再被GDP束缚。”
江苏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一方面构建绿色政绩考评体系,树立绿色发展鲜明导向,同时,着力构建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把抓好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一项明确要求。特别是在《江苏省推进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办法》中,划出“下”的硬杠杠,依据不担当不作为认定结果,对领导干部具有“生态环境保护不力,导致本地区生态资源问题突出,环境明显恶化,或发生重大环境事件,受到党中央、国务院批评或省委、省政府通报批评”等情形的,坚决“下”,倒逼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自觉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目前,全省累计建成国家生态市县63个、国家生态工业园区21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5个,数量均为全国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