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暂行办法》6月12日起施行,该市进一步扫除老旧住宅加装电梯过程中的行政审批障碍,并在政策和经费上予以支持。
无锡市现有未配置电梯住宅单元数超过2万个,涉及居民近30万户。新出台《办法》针对住宅加装电梯过程中的难点作出规定。在民意征集方面,无锡实行“三分之二同意”原则,即建筑物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且与受到不利影响的业主签订书面补偿协议。在审批流程上,由区行政服务中心一窗式受理,只需办理规划设计条件审查和施工备案即可进行施工,无需办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电梯安装前,安装单位应书面告知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并接受监督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