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无需去医院挂号排队,只需用手机APP下单,就会有护士上门提供打针、输液等服务。这一被称为“共享护士”的新业态,近日在西安、济南、成都等城市流行开来。在为行动不便人群带来便利的同时,“共享护士”也引起了人们对于护士资质审查、医疗安全监管等问题的担忧。
这一担忧,道出了“共享护士”发展中存在的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不解决,“共享护士”可能会走上前面共享产品的老路。
“共享护士”存在的首要问题,是与现行法律法规冲突。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共享护士”平台需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方可开展诊疗活动,但现有的20多家“共享护士”平台,几乎都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护士职业注册管理办法》规定,护士需按照注册执业地点从事护理工作。而“共享护士”平台签约护士提供的上门服务,均在注册执业地点以外进行。可以说,目前“共享护士”属于违规执业。2017年3月,上海市卫计委曾因此明令叫停“滴滴护士”。网约车发展初期,也存在类似问题。平台及司机,因不具备经营资质和运营条件,违反了《道路运输条例》,被运管部门当作“黑车”查处。
“共享护士”涉及的服务,关系到生命安全与健康。相关部门必须尽早明确其法律身份及相关法律责任。否则,不仅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得不到保障,签约护士的权益也得不到有效保障。比如,一旦发生医疗事故责任如何分担、患者如何维权等,这些“共享护士”平台均尚未予以明确,一些平台的做法是将责任全部推给护士。
相关部门还应汲取共享经济发展中的经验教训,对这一新生事物进行切实有效监管。网约车平台对车辆、司机资质审查不严或存在漏洞,监管不到位引发乘客人身安全等问题,也已在“共享护士”上重现。根据相关规定,实施医疗美容项目,必须在相应的美容医疗机构或开设医疗美容科室的机构中进行。然而,不少“共享护士”平台都提供“注射美白针”这一上门服务。2017年初“网约护士打美容针导致用户不适”事件后,“共享护士”平台并没有下架该项服务。上海甚至出现过“共享护士”上门提供注射化疗药物服务。
对这类明显违反相关规定的服务,相关部门一方面需对“共享护士”的服务范围予以严格界定,防止其超范围服务;另一方面需明确平台监管职责及处罚措施。该管的必须管起来,该罚的罚到位,从而引导“共享护士”健康规范发展,让其真正发挥出满足患者在家接受医疗护理服务需求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