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推进行政事业性收费简政放权
2016年以来,江苏省取消、停征、转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降低收费标准80余项,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超过100亿元。日前,江苏省公布了新修订的《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措施。
据介绍,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办法》,是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管的基本规范依据。这次修订,适应国家和江苏省取消收费许可证及年度审验制度,收费监管重心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的新形势,明确了收费年度报告、收费巡访、收费目录动态管理等内容,规范了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程序,将未按照规定进行年度报告的行为新设定为违法行为,增强了收费年度报告制度的刚性约束力,为依法依规开展收费监管提供了有力保障。
南京日报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江苏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积极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着力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2016年以来取消、停征、转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降低收费标准80余项,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超过1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