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政府近日对宿豫区大气质量考核排名末位进行公开约谈。宿迁市大气污染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对宿豫区大气污染防治公开约谈的问题进行通报。
为压实属地政府大气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严格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考核,宿迁明确,自5月起,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办公室按月排名通报市辖区(开发区、新区、园区)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情况,凡单月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排名末位的,市政府公开约谈该地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同一地区连续两次考核排名末位的,市政府公开约谈该地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并在该地区举行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现场会;同一地区连续3次考核排名末位的,市政府将对该地区所有涉气项目实施区域限批3个月以上,并实行挂牌督办,组织市级驻点强化督查,直至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或考核排名进位;同一地区连续4次考核排名末位或第三季度仍考核不达标的,要向市政府上报本辖区企业停限产和施工工地停工方案。
“今天公开约谈宿豫区就是兑现这个决定,推动宿豫区变压力为动力,完善机制,举一反三抓整改,打赢打好大气污染蓝天保卫战。”宿迁市副市长李荣锦在约谈会上说。
宿豫区政府分管负责人表示,将认真按照约谈要求,建立大气污染高位协调机制,加快项目整治进度,加大执法力度,对一切造成大气污染的行为,实行“零容忍”,确保问题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