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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海关合作开展“多报合一”改革
南京日报  2018-05-21 11:56:46

  南京市工商局17日发布消息,从2017年度年报开始,在海关注册的报关单位、加工生产企业和有减免税设备企业,不再通过海关业务平台报送海关年报,改为统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多报合一”年报。

  市工商局相关人士介绍,此举是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放管服”改革部署和简政放权工作要求,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强化信用监管,优化营商环境。 

  2017年度海关管理企业“多报合一”年报时间为2018年5月1日至8月31日。目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已完成调试,南京市注册的海关管理企业可正常申报。4月底前已经完成工商年报的海关报关企业,可再次登录公示系统进行海关年报信息补报。截至8月31日仍未报送年报的企业,将由工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多报合一”前已向工商部门报送年报的除外),企业补报年报后可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海关年报咨询电话为12360(海关热线)以及95198(中国电子口岸热线)。

编辑:穆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