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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举行首次”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日”活动
2018-04-01 17:47:00  |  来源:国际在线  |  编辑:罗毅

  国际在线江苏频道报道(顾红艳):为大力弘扬遗体器官捐献者们高尚的人道奉献精神,在南京市人大代表建议下,经南京市政府研究决定,从2018年开始,将每年的3月31日确定为“南京市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日”,南京市红十字会将每年在该纪念日举行公祭活动。2018年的3月31日是南京市第一个”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日”,上午10时,公祭仪式在“南京市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林”举行。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江苏省红十字会、南京市委、南京市政府、南京市人大、南京市政协、南京医科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东南大学医学院、南京市红十字会以及各区红十字会等单位领导和医学生代表、已捐献遗体器官组织的志愿者家属代表等1000多人参加了公祭仪式。

(原创 社会广角列表 三吴大地南京 移动版)南京市举行首次”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日”活动

  公祭仪式现场。 江笑笑 摄

  此次公祭仪式上,南京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南京市红十字会会长胡万进致公祭词。江苏省人民医院肝脏移植中心主任、中国工程院院士王学浩,遗体器官捐献志愿者之友协会代表邵泽忠发言,中国红十字总会副会长郭长江对南京市遗体器官捐献工作给予了肯定。

  据了解,“南京市红十字会遗体器官捐献志愿者之友”协会成立于1996年,加入该协会者被尊称为“志友”。公祭仪式上,“志友”代表们真情演唱“生命颂”和“志友之歌”,近200名医学生代表齐声朗诵“志友颂”,莘莘学子们的“医学生誓词”回荡在纪念林的上空,红十字志愿者们朗诵的“生命礼赞”,表达了人们对捐献者的崇高敬意,嘉宾们怀着无比崇敬的心情向已捐献遗体器官的1900多位南京“志友”敬献了鲜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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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多市民参与此次公祭仪式。 江笑笑 摄

  遗体器官捐献是医学事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实践,也是南京“博爱之都”城市精神的具体体现,近年来在南京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江苏省红十字会的支持和指导下,南京在遗体器官捐献领域做了许多开创性的探索,出台了《南京市遗体和器官捐献条例》并建成“南京市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林”,该林成为南京市捐献者的理想归宿和捐献者家属缅怀亲人寄托情感的场所。2018年南京又专门设立“南京市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日”并举行隆重的纪念活动,这些举措不仅能有力地推动南京市遗体器官捐献事业的健康发展,还能在全国发挥积极的引领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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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学生代表齐声朗诵“志友颂”。 江笑笑 摄

  南京现有注册捐献遗体器官志愿者9000多人,其中2016年登记680人,2017年登记974人,涵盖中科院院士、将军、宗教界人士、工人和农民等各界人士。截至目前,南京已实现遗体器官捐献的人数达到了1900多人(其中2016年实现捐献162人,2017年实现捐献190人),包括器官捐献164人(其中2106年实现捐献24人,2017年实现捐献43人)、捐献器官440个、眼角膜1000多片,为祖国医学事业发展、挽救器官衰竭患者和使盲人重见光明等方面做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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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莘莘学子们的“医学生誓词”回荡在纪念林上空。 江笑笑 摄

  据了解,“南京市红十字会遗体器官捐献志愿者之友”协会倡导“三不两献一育”,即:死后不开追悼会、不接受花圈挽联、不用骨灰建墓土葬;捐遗体供研究、献器官供移植;骨灰用于植树育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