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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服务应考虑特殊情况
2018-03-28 15:14:15  |  来源:人民日报  |  编辑:罗毅

  原标题:不能“亲自办”,应该怎么办

  公共服务就应为百姓提供贴心服务,政府部门在提供普适性管理服务同时,也应考虑到特殊情况

  近日有媒体报道,江苏南京一位市民患病后长期卧床,失去了行动能力,家人决定为其办理病退。根据流程,该市民首先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但在申请鉴定的过程中,家人遇到了一个棘手的问题:有关单位工作人员要求本人亲自办理。家人问及有没有爱心渠道,却遭到质疑:如何证明该市民已经“不能外出”?如果所有人要求上门服务等,哪来这么多工作人员?

  听起来,有关单位的回应似乎也有些道理:你想办理手续,就应该想办法克服困难,况且上门服务确实存在人手不足的现实问题。可是,我们要搞清楚一个问题:公共服务就应为百姓提供贴心服务,政府部门应在提供普适性管理服务的同时,也应考虑到特殊情况,如此才能确保让最广泛的民众都有获得感、幸福感。

  近年来,伴随着“放管服”改革的深入推进,“找谁办”“怎么办”等问题越来越清晰明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得到明显改观,群众满意度和政府公信力都大大增强。其中,针对个别群众行动不便等情况,公共服务也已经有所体恤,解决办法至少有三个——“上门办”“委托办”“上网办”。关于“上门办”,针对一些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和一些交通不便的偏远地区,很多地方专门组建工作队伍,定期不定期地上门提供服务,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办成事。关于“委托办”,如今在很多地方的大量事项办理上,已经形成“委托办理”的办事制度和办事习惯,只要代办人获得当事人的同意并持有相关的证明材料,即可帮助办理相关事项,这在一些基层社区和农村,甚至已经成为一项社会治理创新举措。“上网办”则打破了时空限制,减少了办事人员在身体、时间等方面的制约,避免了群众的来回奔波。如今,很多地方和部门均开设了各种各样的网上办事大厅、移动政务服务终端等,使得群众随时随地都“能办事”“办成事”。

  当然,今天之所以仍然出现要求南京市民“亲自办”的情况,是因为对于一些业务的办理来说,确实需要“亲自到场”式样的管理,这是确保不出问题的需要。没有了“亲自到场”这个环节,有可能留下造假的漏洞,造成信息泄露、财产损失等方面的问题。这就对政务服务和群众办事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于政府部门而言,我们不仅要做到办理事项、所需材料、办理流程等方面的一次性告知、全要素公开和随时可查询,还要在明晰“找谁办”“怎么办”的基础上,对“谁来办”作进一步明确,哪些事项必须“亲自办”,哪些事项可以“找人办”,以及哪些事项可以通过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而不再需要本人亲自来,都要做系统研究和梳理,从而让工作机制和技术系统更精细、更完善。

  从群众办事的角度而言,“家人办”“朋友办”以及其他形式的“委托办”,最核心的问题是“诚信办”,只有代办的人确有所托、代办的事确有其事,政府部门才能放心办、顺利办。因此,我们亟须建立健全配套的社会诚信机制,确保信息无误、办事真实。唯有如此,才能让那些不能“亲自办”群众也能真正感到政务服务的贴心、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