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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成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系全省第四家
2018-03-16 11:04:39  |  来源:新华网  |  编辑:罗毅

  3月15日,常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常州市消保委)成立大会暨第一届全委会一次会议召开。

  大会选举确立了以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小平为主任,常州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何革为常务副主任,包括16名副主任、35名常务委员和33名委员的第一届全委会组织架构。

  常州市消保委是全省第四家成立的地市级消保委。据2017年7月1日起施行的《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规定,全省各级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的名称由原来的“消费者协会”调整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常州市消保委除了担负《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维权组织的8项公益职责外,还新增了包括宣传引导、参加价格听证、消费调查、约谈经营者、披露投诉提请征信、引导行业自律在内的6项公益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