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法院先后挂牌成立南京、苏州知识产权法庭,并对专利等技术类案件实行跨区域管辖,在全国率先统一实施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三合一”改革试点,并聘请了157位享有较高知名度,具有较高专业水准的技术专家参与案件审判工作。截至2017年,江苏省的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等主要指标已连续第8年位居全国第一。
苏州泛普公司是一家从事纳米触控膜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罗某自2011至2013年担任该公司研发总监。2013年1月,罗某离职并于同年6月设立苏州触动公司。7月,触动公司以罗某为发明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一种投射式电容触控屏制作工艺”的发明专利申请,因而引发两家公司之间的纠纷。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定并作出判决:诉争专利申请与罗某在泛普公司承担的本职工作直接相关,且是罗某在从泛普公司离职后1年之内作出的,属于专利法规定的职务发明,涉案发明专利申请权归泛普公司所有。这起案件的裁判结果充分体现了鼓励企业研发投入的裁判导向,对于促进企业自主研发知识产权,提升企业专利申请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首美创新公司为碰撞测试假人模型的设计、开发和销售的企业,拥有相关商业秘密。首美安全公司是首美创新的关联公司。首美创新公司、首美安全公司从案外人王某等处获知刘某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其拥有商业秘密的假人模型数据,并通过刘某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无锡三角洲公司使用及向枫艾迪斯公司披露、销售,严重侵害了涉案商业秘密,请求法院判令三角洲公司、刘某停止侵权,并共同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
这起案件突破以往一般将系争技术问题先提交司法技术鉴定,再根据鉴定意见作出侵权判定的传统做法,在分析该技术信息亦具备价值性且采取保密措施的情形下,认定涉案技术信息为商业秘密。因此,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三角洲公司、刘某立即销毁涉案儿童假人模型数据,禁止披露、使用、允许他人使用该项技术秘密,直至该项技术秘密已为公众所知悉为止;赔偿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合计50万元。这起案件的审理方式与思路有效防止了“赢了诉讼,丢了市场”的状况,维护了当事人创新创业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