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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绕城高速以内禁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
2018-03-05 13:34:07  |  来源:南京日报  |  编辑:穆菁

  原标题:绕城高速以内禁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 挖掘机上路,排放不达标要重罚

  近日发布的《2018年南京市环境保护目标任务》,蓝天工程中明确了一项治气任务—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监管,要求绕城高速公路G2501合围范围内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按属地化管理原则,严格监管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油品的使用和排气状况。这是南京首次明确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禁用区。 

  一台高排放挖掘机,尾气污染相当于50辆小汽车

  非道路移动机械主要包括:在非恒定转速下工作的柴油机、工业钻探设备、工程机械(包括装载机、推土机、压路机、沥青摊铺机、非公路用卡车、挖掘机、叉车等)、农业机械(包括大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林业机械、材料装卸机械等;在恒定转速下工作的柴油机、空气压缩机、发电机组、渔业机械(增氧机、池塘挖掘机等)、水泵等;以及小型点燃式发动机、草坪机、油锯、发电机、水泵、割灌机等。

  市机动车排污监管中心专家介绍,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一直是环保监管的盲点,因为它使用范围广、使用率高。“非道路移动机械主要造成的是尾气污染。因为机械老旧、排放超标,再加上使用的油品低劣,污染非常严重。”专家说,在南京正规加油站销售的柴油已经达到国五标准,而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使用单位为了节省成本,都是通过一些非正常渠道采购,可能连国三标准都达不到。

  非道路移动机械是尾气排放大户,我国已经出台规定,要求这些机械的尾气排放必须达到国三标准,低于此标准的机械使用时,尾气排放相当于50—80辆小汽车。 

  提高油品等级,在全市范围内堵截低劣油品

  市机动车排污监管中心人士介绍,南京市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污染防治工作从2017年开始启动。2017年8月,中心委托江苏省工业合作协会机械设备管理中心,在南京市范围内重点对南京市工程机械持有(使用)单位及个人、工程机械设备销售单位全面开展非道路工程机械申报登记工作。这是南京市第一次为非道路移动机械建立台账,机械型号、排放标准、使用单位等都必须一一申报。根据排查,在南京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超过2100台,数量相当大。

  挖掘机、拖拉机,开动起来冒着黑烟,散发浓浓的刺鼻气味。据了解,造成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大的重要原因是油品低劣—使用含硫量高的柴油,这种柴油使用时最典型的表现就是冒黑烟。因此,南京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工作先从提高油品等级开始。从2017年11月起,市机动车排污监管中心执法人员开始在全市进行抽查,禁止使用低劣柴油,并配合公安、工商等部门截断低劣油品销售渠道。 

  2018年完成地方立法,高排放机械污染面临重罚

  据介绍,环保部门认定的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主要指的是尾气排放未达到国三标准的机械。从2017年开始,南京市在全市范围内排查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等级,发现达到国三标准的不足两成。根据《2018年南京市环境保护目标任务》,绕城高速范围以内将不允许使用这类排放不达标机械。市机动车排污监管中心介绍,中心执法人员将配合建委、交通运输局、城管局等部门,要求抽查中不达标的机械必须进行环保改造或登记报废。

  2017年,《南京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初稿)面向公众征集意见。南京日报记者从环保部门获悉,2017年南京市将就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立法,《南京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年内将出台。今后,违反《南京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造成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的单位和个人将面临重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