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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实施
2018-03-01 17:51:04  |  来源:国际在线  |  编辑:罗毅

  国际在线江苏频道消息:3月1日,泰州市人民政府召开《〈泰州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泰州市法制办主任杨歆、泰州市房管局局长封伯平分别解读《细则》制定背景、过程和实施过程中需要注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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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陈星 摄

  《细则》提出建立统筹管理、分级负责、综合协调、社会参与的房屋安全管理体系,同时建立由分管市长为组长,住房和城乡建设、城乡规划、城市管理、国土资源、发展改革、财政、公安、安监、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审批、教育、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卫生计生、体育、交通运输、民政、国资、商务、民宗、旅游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沟通情况,共同推动房屋安全管理工作。房屋安全责任人需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泰州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细则》对房屋安全责任人的责任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房屋安全责任人要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将《细则》作为房屋安全使用的行为规范,避免因违反《细则》的相关规定而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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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陈星 摄

  为增强规章执行的刚性,《细则》设置了法律责任一章。相关部门要按照要求严格执法,对发现的各类违法行为绝不姑息,给予相应处理,充分发挥法律震慑作用;要公正执法,认真研究法律责任条款,针对不同违法行为准确适用,严格控制自由裁量权,避免滥用处罚权;要联动执法,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建立执法工作联动机制,开展联合执法活动,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批后监管工作。(供稿 泰州市委宣传部 贾健 编辑 陈星)